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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agic (独行狂人), 信区: Flyingoverseas
标 题: 美国UCLA之奖学金与工作机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Nov 24 16:38:05 1998), 转信
美国UCLA之奖学金与工作机会
◎方鸿明
(编者按:本篇虽系针对UCLA而写,但就奖学金与工作种类而言与其
他学校可谓大同小异,颇值所有留学生一读)
在学费与生活费日益高涨之际,开辟财源是每个留学生共同面临的问
题。除了来自家庭的支持外,在UCLA的中国学生通常通过三个方面来
维持自己的财务所需:奖学金 (Scholarship and Financial Aid)
,校内工作(On-Campus Job)与校外工作(Off-Campus Job),以
下仅就这三个方面,分别作一些简单的介绍:
Ⅰ.奖学金(Scholarship and Financial Aid)
奖学金来源通常可分为校内与校外两种。校外奖学金通常竞争相当激
烈,但有时金额大,荣誉也高。有兴趣的同学可到外籍学生办公室
(OISS或ISC)内亦有一本「Graduate & Postdoctoral Extra-mural
Support」手册(免费索取),列有详细的奖学金项目申请办法,颇
值得叁考。最近国内也有提供给留学生的奖学金,如「蒋经国奖学金
」和「时报文化奖学金」等,都值得一试。此外,有些奖学金是专门
针对女性或研究妇女问题而设的,如美方的AAUW(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Women)的International Fellowship,
PEO(Philanthropic Educational Organization)的 Peace
Fellows-hip,及国内台湾大学的妇女研究室的论文奖助。除此之外,
UCLA校友会(Phi Beta Kappa Alumni)的奖学金,也是每年皆有的。
这些奖学金虽然金额各异,但来自台湾的同学都可申请。金钱上援助
固然重要,而透过这些奖学金更可增加叁与学术社交活动的机会,真
可谓开拓视野、广结善缘。
至於校内的奖学金可分为Merit-based与Need-based两种,各向不同单位
申请,申请的条件亦都不同,但可同时申请,以下将有简明的描述:
A.Merit-based Financial Aid
此类奖学金以学业、教授的推荐,及相关能力为主要的审核依据。另
外,语文能力与身份也是某些奖学金审核时的考虑因素。此类奖学金
多系向各院系所申请,申请的时限依种类而有所不同,申请到的机会
亦依系别、组别有相当大的差距,确实的资料可向各院系办公室、学
长、与负责的教授询问。
下面对各类奖学金作一介绍,以供叁考。
1.Fellowship:
通常包括学费的生活费,也有的只包括其中之一,授与成绩优异的学
生,没有工作的责任。虽然Fellowship种类很多,但其中许多因限制
资格为美国居民而不适合持学生签证的中国学生申请。有兴趣申请者
须多加留意讯息及有关规定。
2.Non-resident Tuition Waiver:
减免外州生学费,因名额有限,通常授与TA与成绩优异的学生,各系
的机会各有不同,通常申请截止日期为元月中旬。想争取者得及早准
备并通知系上,若指导教授愿意帮忙,也可申请到一至三学季的
Waiver。
3.Teaching Assistant:
由各系审核授与,负责带实验或讲习课,有的也叁与改作业与考卷。
由於直接和学生接触,对语文的要求较高,因此有些系会要求通过
ESL的语言测验才能获得TA资格。如能全年担任,薪水足供所需。
有的TA同时获得一至三学季的Non-resident Tuition Waiver,对其财务
大有助益。
4.Research Assistant:
由各教授自行选用,协助进行其研究计划,另一方面研究结果也可成
为自己的论文资料。因各教授的情况不一,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向他
们询问其研究兴趣、方向、现有计划,和聘用你为其研究助理(RA)
的可能性及时间。通常优良的学业成绩、上课时的表现,与平日找他
们讨论功课与研究方向均可增进他们对你各方面的正面印象与认识,
而提高获选的机会,若能受聘全年任职,因仍须自付学费,薪水所得
勉强可供全年所需。少数系所之advisor亦提供Non-resident Tuition
Waiver给RA,欲知详情须询问指导教授。
5.Reader:
协助教授改作业,每周时数自数小时至19小时不同,仅学期中有薪水
,赚的钱仅够贴补生活费。各科目的reader多於开学前临时聘任,须
向任课老师打听与申请,手续则须经各系办公室。甫进学校未取得RA
或TA前可考虑担任reader。
B.Need-based Financial Aid
由Financial Aid Office提供的两种补助金为Grant-in-aid 与 Work
Study。 Grant-in-aid补助部份学费,不须工作。Work Study补助雇
主,由雇主付你薪水,以增加你找到On-Campus Job的机会。有兴趣
者,不妨向系上或研究生办公室(Murphy Hall#1220)洽询。此外,如
遇有紧急事故,可向OISS申请Emergency loan,此为一种临时性的贷款
,随时可以提出申请,但数额不大,通常可在$500至$1000之间,且必
须在30天内偿还。
Ⅱ.校内的工作(On-Campus Job)
UCLA校内的工作不少,其中多数属於服务性质,外籍学生申请校内工
作,只要每周不超过20小时,没有其他限制,假期中工作时数可高达
40小时。其种类有在各图书馆打工,在Ackerman Union内或学校其他
区域的Student Store打工;Medical Center内亦有各种不同的工作,
诸如饲养动物,资料输入(data entry)等,会写程式的同学也可注
意有些系所会招用Part-time的程式师(programmer),各公布栏、
Kerckhoff#205(ASUCLA Personnel Department),和Placement and
Career Planning Center(PCPC)也有家教的广告和服务。这些工作
因性质不同,所付的薪水差别也很大,但因所花的时间对自己课业没
有帮助,同学们的任职之前,最好先考虑一下自己的时间与精力,以
免影响课业。
校内工作机会的消息来源非常广泛,除了前述特定机构的工作可直接
前往负责部门询问申请外,可以到PCPC看当时On-Campus Job Listing
,注意校报Daily Bruin上的广告,与平常在各公布栏上的招贴,另
外透过已在校内任职的同学,也可以找到许多不为人知的好机会。找
工作时,完善的准备、诚恳而有信心、与不断的尝试是成功的不二法门。
最後,提醒同学的是无论申请任何奖学金或工作,个人的履历表
(Resume或Curriculum Vitae)及资料需准备齐全,最好能请系上有
经验的老师或同学予以修改(包括格式及文法),并且多请教前人经
验,再接再厉,总会有所收获。
Ⅲ.校外的工作(Off-Campus Job)
自1991年10月移民法修订後,对外籍学生校外工作之规定有重大改变
。新移民法取消了毕业前实习(pre-completion practical training
)以及经济上之需求(economic necessity)两种打工机会。取两者
而代之的是先期校外就业(Pilot Off-Campus Employment)之规定。
F1学生在校一学年後无须经济理由即可向OISS申请校外工作许可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但新法要求雇主须先刊登徵人广告
以证明无美国人适任该项工作,且薪资不得低於该地区同类工作之平
均薪资。因此雇主对雇用外籍学生之意愿也大幅降低。虽然新法对外
籍学生校外工作不作限制,但若未毕业,合法之校外工作机会甚微。
另外,某些科系可能规订学生於学期中到校外实习(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但如果Full-time实习超过12个月以上,毕
业後的实习(post-completion practical training)可能被取消。
有关详情及申请表请向OISS询问索取。
校外的工作因无限制,消息来源非常的多,通常可叁考PCPC内的资料
与各报纸的广告。此外,透过系上或教授的介绍亦可找到和专长相近
的暑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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