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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ydc (高个子,大胖子), 信区: Flyingoverseas
标  题: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怎么兑换外汇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May 26 07:00:12 2002) , 转信



以前一直困扰大多数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换汇问题,近期总算有了解决。我将近期获得的
一些关于换汇的问题写成一篇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售付汇实施细则》,已于2001
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所称“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是指赴国(境)外正规大学
直接攻读预科以上学位(包括预科)的自费留学人员,以及那些根据国(境)外正规大学
要求需要支付一定保证金或进行一端时间语言学习后、再攻读大学本科以上(包括大学本
科)学位的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已取得国境外正规大学的正式入学通知及所赴国家或地区签证或签注的自费出国(境)留
学人员,均可按年度申请兑换所需学费和生活费,但要扣除奖学金部分。 


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需预交一定数额外汇保证金方能够前往国家、地区入境签证或签注的
(正如德国),可按照《关于自费出境留学人员预交人民币保证金购付汇的通知》(汇发
[2000]8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预交人民币保证金和购汇事宜(扣除奖学金部分)。 


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兑换第一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是,需持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
印件(一式两份),向户口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或
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提出申请:1、购汇申请书;2、明确写明姓
名、攻读何种学位的国(境)外正规大学的正式录取通知书;3、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
)外校方出具的留学费用通知单;4、已办妥前往留学目的地有效入境签证或签注的护照
;5、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 


兑换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的,按照以下规定: 


一、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亲自办理的,应持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
在地的银行或外汇局提交申请:1、购汇申请书;2、明确写明姓名、攻读何种学位的国
(境)外正规大学的正式录取通知书;3、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留学费
用通知单;4、已办妥前往留学目的地有效入境签证或签注的护照;5、本人户籍证明、
身份证。 


二、自费留学人员委托境内直系亲属代办的,代办人除了出具上文列举的5个项目的证明
材料外,还需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户籍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
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户口所在地银行或外汇局提交申请。 


要提醒的是,兑换第一学年所需学费和生活费,必须由自费留学者本人亲自办理!! 


新规定简化了购汇审核程序。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下(含2万美元)的,可持规定
的有效凭证直接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应持规定的有效
凭证,向户口所在地的外汇局提出申请。外汇局核准后,购汇人持核准件和规定的有效凭
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 


银行为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办理售汇手续后,应按入学通知书或留学费用通知单上所注学校
账号,直接将学费汇至境外学校账户;生活费可提取部分外汇现钞,也可汇出,或持信用
卡、旅行支票携出,但提取的外币现钞不得超过等值2000美元。 


委托代办人办理的,银行将入学通知书或留学费用通知单上所注学校账号,直接将学费汇
往境外学校账户上;生活费全额汇往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的个人账户上,不得提取外
币现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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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 [FROM: 141.30.2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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