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oversea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us (祝大家美梦成真), 信区: Flyingoverseas
标 题: 留学签证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Apr 10 07:13:44 2000), 转信
留 学 生 签 证
(F-1, M-1)
要 获 得 去 美 国 的 留 学 生 签 证, 申 请 者 必 须 证 实 申 请 人 可 以 在 美
国 完 成 学 业 且 短 期。 单 独 地 进 入 美 国 的 目 仅 为 在 被 承 认 的 学 习
场 所 学 习。( 关 于 如 何 申 请 配 偶 及 子 女 在 您 学 习 期 间 的 陪 读 签
证, 情 参 考 家 属 探 亲 签 证 (F-2, J-2, H-4, L-2) 的 相 关 内 容。)
申 请 人 需 要 出 示 下 列 的 材 料:
填 妥 的 OF -156 申 请 表
405 人 民 币 中 信 银 行 的 收 据
申 请 人 已 被 录 取 并 将 进 入 在 美 国 允 许 录 取 外 国 留 学 生 的 公
认 的 院 校 或 其 他 被 承 认 的 学 习 场 所 学 习, 为 此, 申 请 人 需
出 示 填 妥 的 有 效 的 I-20 表 格( 合 格 证 书)
申 请 人 需 有 足 够 的 奖 学 金 或 个 人 存 款 支 付 其 所 有 开 销 或 者
有 为 其 的 开 销 所 做 的 其 他 安 排。 “足 够 的 资 金” 指 申 请 人
既 不 会 成 为 公 众 的 负 担 又 不 用 靠 未 经 批 准 的 工 作 来 支 付 其
在 美 国 学 习 期 间 的 费 用。
申 请 人 有 足 够 的 学 术 准 备 和 英 语 语 言 知 识 使 其 能 在 接 收 院
校 或 其 他 学 习 场 所 进 行 整 个 过 程 的 学 习。 如 果 申 请 人 的 英
语 语 言 知 识 不 能 使 其 从 事 整 个 过 程 的 学 习, 申 请 人 需 出 示
材 料 证 明 接 收 学 校 为 了 指 导 其 的 英 语 语 言 而 学 习 做 了 特 殊
安 排。
申 请 人 需 证 明 其 在 完 或 学 业 后 会 离 开 美 国。 这 指 申 请 人 在
国 外 有 不 可 放 弃 的 居 住 权 和 能 保 证 其 在 做 合 法 的 短 暂 停 留
后 必 须 回 国 的 不 可 分 割 的 社 会 和 经 济 关 系。 根 据 1952 年
《移 民 与 国 籍 法》 修 正 案 条 款 中 第 214b 段, 如 果 申 请 人 不
能 向 领 事 官 员 提 交 上 述 材 料 以 消 除 其 的 移 民 倾 向, 领 事 官
将 不 会 为 其 颁 发 签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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