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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美亲属移民担保新规实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Dec 22 09:45:59 1997), 转信
亲属移民苛严担保新规今实施
担保人年薪须两万以上要为受保人负经济责任
(转自<侨报>)
【本报讯】据‘美联社’华盛顿十八日报导,从周五开始,打算让亲属移民来美
的美国居民,必须向政府证明,他们的收入超过联邦贫穷标准百分之一百二十五。
新的规则是根据一九九六年的移民法实施的,它还要求担保人在新来者使用公共
福利时,承担财务上的责任。
支持这些新条款的人表示,只有这样对那些在不成为公众负担的情况下来此的移
民才会公平。
但是对此规则持批评态度的人则抱怨,这些变化将使成千上万的低收入美国人,
失去与其家人团聚的资格。他们还指出,那种有关担保人应向政府偿还他们的担
保对象领取的所有公共福利的要求,会使他们财务上的责任变得没完没了。
受到这些新的规则影响的是设法担保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的美国公民
和合法移民。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根据家庭团聚而颁发的签证,总计五十六万五
千张左右。
移民归化局先前估计,这些有关收入的规则,将使百分之二十九的担保人不符担
保资格。
但是移民局现在表示,由于将允许担保人徵集其他人一起分担这一财务责任,它
现在无法估计这些规则将会造成的影响。另外,移民局在担保人符合高于贫穷标
准百分之一百二十五的要求方面,正在让担保人以其全家人的工资收入进行计算。
根据目前的贫穷标准,一个家中共有四人的担保人,年收入必须至少达到二万零
六十二元,才有资格担保亲属来美。
担保人总是必须完成一个担保宣誓书,表示同意新来者不用公众的资金维持生计。
但是议员们因这样的同意并不具强制执行效果而恼怒,在去年加剧了这些规则的
严厉程度,禁止新来者在到达后五年的期限内,申请领取大部份公共福利。
根据这一法律,新来的非公民移民没有资格获得食品券、穷人医疗保险、社安补
充收入和缺钱家庭的临时补助。从周五生效之日开始,各政府机构即可在担保的
对象在到达这儿之后的头五年里取得这样的福利时,设法要求上述担保人偿还这
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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