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oversea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Edward (Ghost), 信区: Flyingoverseas
标 题: Visa Tips(2)
发信站: 紫 丁 香 (Wed Nov 4 23:34:17 1998), 站内信件
Saja先生和本人(Ghost)一样都是1号政策的受害者,但
Saja先生幸运地在北京申请到了签证,而本人则在北京
被拒签两次,并且在第二次北京的拒签印章上被签证官
表明了跨区的OOD符号. 虽然如此,本人现已在沈阳领
事馆拿到了签证。现将亲身的一点感想和体会贴出来,
供正在申请和将要申请的同仁们参考借鉴。
实话实说,本人不赞成大家去北京申请签证。根据美国
大使馆的规定,东北三省必须在沈阳申请签证。如果大
家没有真实正当的理由去北京签证,而需要制作工作证
明从而获得在北京签证的资格,本身就违反“自信”和
“真实”两大原则(不在沈阳而去北京申请本身就是缺
乏自信的表现),况且北京大使馆签证处实行的也是
LAST CHANCE政策(即拒签3次之后必须等到一年以后才
可以再次申请);再者,大家一旦制作了工作证明,就
必须制作出自己在北京“工作”的背景,这再一次违反
了“真实”性原则。一旦被签证官怀疑或发现,将会对
今后的再次申请造成很不利的影响,甚至永远也去不了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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