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tldj (秃驴:没时间玩耍了), 信区: Green
标 题: 漏斗子于2005年3月16日(下)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Thu Mar 17 17:19:20 2005)
漏斗子 2005-03-16 19:12
我看你对中国的软件业了解不全面,至少对官方适用软件规则知之甚少。不要说军用领域
,就是政府部门都有用的。那是有文件的,而且还知
道几个办公系统、远程会议系统都是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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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斗子 2005-03-16 13:35
对内战也不能一概否定,没有南北战争就没有今天的美利坚合众国,没有三年解放战争,
就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这些内战都不是灾难。
如果一战能统一台湾,是中华民族的福音,而不是灾难。
你不要诬蔑,我们什么时候“偷梁换柱”了?本来就是“一中各表”,这是你们对岸自己
也承认的吧,现在的陈SB连“一中”都否定,到底谁
“偷梁换柱”?
现在不说“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方面为了安抚台湾民众,间隔台独与台湾
民众,表达对和平的仁至义尽;另一方面,也是就是
不用对台湾说了,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联合国一个中国早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了,
难道“中华民国”在国际上还能代表一个中国?问问
十三亿人民答应不答应。做梦也不是这样做法的。
想从几句话里面混水摸鱼,赚点口水是可以的,
漏斗子 2005-03-16 18:06
不要乱纠缠,自己射靶自己打。我什么地方说“我代表十三亿人民”了?
这里谈论的反分裂,请你睁开眼睛看看,这一次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可是无一反对票,
除了两票弃权,全票通过。我们现在是代议制政体,
说这个法代表十三亿人民意愿是有根据的。
不能代表你,你干脆就说那两票代表你不就完了。
你扯到“矿难”、“严刑逼供”与代表十三亿人民,有什么关系?没人说他们不是人民一
员,逻辑很混乱嘛。
漏斗子 2005-03-16 19:02
对这个反分裂法,台独要举行百万人游行,李某人还要亲自上街。这里也很热闹,对这个
法律罔顾事实,说三道四。
楼上那个“黑豹j ”拿这个法律的代表性说事。可以看看新闻。如果故意忽略的,我提醒
你:没有反对票,是无记名投票的,除了两票弃权,
其余全票通过。“roomx1”说这个法律只“代表13亿中的一部分”,上述表决说明,是代
表了绝大部分人。
“汉希”和“roomx1”把通过这个法律说是“转移群众视线”,“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摆出一副为民请命的样子,你俩也是没资格代表的。
按roomx1说没讨论“房价疯长”就是转移视线,不会你现在正想买房吧
漏斗子 2005-03-16 19:07
“肚皮”上划拉一下能当总统,真假、假真,台湾人民就习惯这个民主?这样民主不说也
罢,不要把笑话当作自虐的优越感。
漏斗子 2005-03-16 13:11
你就不知道香港发生了什么,中央通过换人要干什么。套“民主、自由”作为理由是最容
易的,但是最解决不了问题的。
董搞立法没有来自中央的许可,自己决不可能动手的,这不是拍马屁一句话就能概括的。
问题是根本没有预料到那么大反弹,数十万游行,明
里对着董暗里是对着中央的。过去,香港一天倒闭了几家店铺,我们也是了如指掌的,甚
至还能“干预”。董父潦倒时洒的那一把米,可不是
从老霍米缸里掏出来的。
现在对这么大的动静事先居然没有确切情报,更不用说控制,这不是董的问题。现在的布
局就是要重建这个系统。如果以为搞搞民主、讲讲自
由就能繁荣香港,香港就能进步,那么全世界那么多民主国家的企业非要跑到“一党专政
”的中国来干什么,印度、拉美民主自由都搞了半个
世纪了,其人民口袋里的钱还不应该“进步”的都爆了。
对平民百姓来说,有钱看病、孩子上得起学、居有其屋、有一个稳定的职业,就是最大的
自由人权。如果自由只是下岗、失业、土地被剥夺的
自由。自由就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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鸾鸟凤凰,日以远兮
燕鹊乌雀,朝堂坛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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