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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孙子兵法--2
发信站: 紫 丁 香 (Mon Oct 26 13:38:49 1998), 转信

作战第二

    孙子曰:
    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
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
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
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国之
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近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
力屈中原、内虚于家,百姓之费,十去其七;公家之费,破军罢马,甲胄矢弓,戟
盾矛橹,丘牛大车,十去其六。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①杆
一石,当吾二十石。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车战得车十乘以上,赏
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
    故兵贵胜,不贵久。
    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

【注:】
①:“忌”加“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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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顽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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