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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rsy (Green Mouse), 信区: Green
标  题: 兵种知识(其他兵种)--中国民兵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Dec 17 13:50:29 2001) , 转信

  中国民兵有着光辉的历史,在长期革命战争中,毛泽东根据中国特点,把马克思主义
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具体运用于中国革命战争的实践,形成人民战争
思想,创建了人民军队,建立了民兵组织,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武装斗争
。中国民兵是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的产物,是一支新型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是人民军队
的得力助手和强大的后备力量,在中国革命的各个历史时期均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立后,民兵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在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的事业中,作
出了新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1921年诞生后,在领导和开展工农运 动中,就注意建立工农武装。1922年
1月,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产生了工人纠察队。1924年8月,在广东省广宁县的农民运动中
,诞生了农民自卫军。 

  北伐战争时期 工人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有很大的发展。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
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的决议案》,提出把组织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
军作为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彭湃、毛泽东、周恩来等共产党人,先后在广州、武汉举办农
民运动讲习所,为开展农民运动和建立农民自卫军,培养了大批骨干。在此期间,中国南
方,特别是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农民自卫军的发展,迅猛异常,声势浩大。工人
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的兴起和发展,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势力,有力地支援
了北伐战争。特别是1927年3月,为配合国民革命军北伐,在周恩来等共产党人领导下,以
上海工人纠察队为骨干,举行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并一度解放全上海,这是中国工
人阶级第一次依靠自己的力量,以革命暴力推翻反动统治,建立人民政权的尝试。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中国共产党把组织群众、武 装群众、建立人民武装,作为创建、
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根本。大革命失败后,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的工农武装进军井冈
山,在建设红军的同时,广泛发展暴动队、赤卫队、少年先锋队等群众武装组织。毛泽东
一再强调,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
争。在1929年著名的古田会议上,毛泽东指出红军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外,还要担负宣传群
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的任务。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举行的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通
过和颁发的《苏维埃的武装政策》,进一步强调"武装工农是苏维埃的基本任务之一"。随
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陆续颁布了《赤卫军组织法》和《苏区少先队组织
条例》,将各个苏区的群众武装统一为赤卫军和少先队,规定赤卫军由23~40岁的青壮年
组成,少先队由18~23岁的青少年组成,并规定在赤卫军、少先队之中,挑选部分强壮勇
敢分子,组成模范营,作为保卫苏区和参加红军的基本队伍。各苏区的赤卫军和少先队,
人数最多时达250万,是当时主力红军的6倍,他们站岗放哨、传递情报、护理伤员,广泛开
展游击战争,积极配合红军作战,为粉碎敌人的"围剿",保卫和扩大红色革命根据地,发挥
了重大作用。赤卫军、少先队也是红军取之不竭的强大后备力量,各苏区坚持实行"经由乡
赤卫队、区赤卫大队、县赤卫总队、地方红军直至正规红军"逐步升级的办法,使红军获得
了源源不断的补充,许多地方的赤卫队、少先队,常常是整连、整营、整团,乃至整师地参
加红军,如江西兴国县组织起来的工人师、模范师和少共国际师就在1933年先后集体参加
了红军,全县38万人中,参加红军的达8万多人。 

  抗日战争时期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抗日根据 地,普遍建立民兵和自卫队,形成了
中国民兵制度。在日军全面入侵,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头,中国共产党发表《抗日
救国十大纲领》,号召全国人民动员起来,武装起来,参加抗战。毛泽东在《论新阶段》
中提出,"抗日人民自卫队的组织,应成为一切战区与敌人后方的普遍与经常的民兵制度"
。1941年,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进一步确定主力军、地方军和民兵所组成的武装力量体制,
并规定民兵和自卫队都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民兵是自卫队的骨干。1945年,各
抗日根据地的民兵发展到268万余人,自卫队达1000万人以上。在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中,
广大民兵拿起各种各样的武器,凭借人熟地熟的特长,人自为战,村自为战,活跃在敌后
广阔战场上,展开空前规模的人民游击战争,创造出诸如地道战、地雷战、麻雀战、破袭战
、围困战等许多巧妙战法,配合八路军、新四军狠狠地打击了日本侵略者。民兵和自卫队
还日夜担负着站岗放哨、侦察敌情、传递情报、捉拿汉奸等繁重的战斗勤务,并同人民群
众一起,实行坚壁清野,使敌人所到之处,断粮缺水,处于困境,为主力部队歼灭敌人创造
了有利条件。抗战八年,民兵共参加作战29万多次,歼敌10.6万余人,并涌现出许许多多的
民兵战斗英雄。闻名全国的爆破英雄李勇、于化虎、赵守福、李明、李念林;杀敌英雄郝
庆山、徐顺孩、黄小旦、孙双保;神枪手李殿冰、刘二堂、高运成、陈丙昌;劳武结合模
范张初元;智勇双全的女民兵英雄孙玉敏、刘虎成等,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河北省曲阳县
尖地角村的民兵队长李殿冰,带领民兵运用麻雀战打击敌人,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同敌人
作战27次,打死打伤日伪军200多名。被群众誉为"爆破大王"的山东省海阳县赵疃村民兵于
化虎、赵守福,运用地雷战大量杀伤敌人,在1945年中的105天时间里,带领本村民兵和邻村
民兵,用地雷炸死炸伤日伪军303名。北岳区阜平县五丈湾村著名爆破英雄李勇和他领导的
爆破组,仅在一次反"扫荡"中,就用地雷炸死炸伤日伪军362人,炸毁汽车25辆。1942年,
日本侵略军的一个团,多次向河北省清苑县冉庄进犯,冉庄民兵采用地道战与地雷战相结
合的战法,仅两次战斗就打死打伤敌人150多名。1942年10月,日本侵略军集中1万多人的
兵力侵占太岳抗日根据地沁源县城,沁源人民配合八路军太岳军区,运用围困战与敌人进行
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敌人侵占前,全城实行"坚壁清野";敌人侵占后,民兵与游击队
广泛开展游击战,到处袭击、截击敌人。到1945年4月,经过两年半时间,共作战2700多次
,毙伤俘敌4250多人,终于迫使敌人退出了沁源县城。为了袭扰敌人,民兵还经常配合正
规军、游击队,向敌人开展破袭战。有时在一夜之间,突然出动几万甚至几十万人,把一
个地区的铁路、公路和桥梁破坏,把电线割断,使敌人交通运输和通信联络陷于瘫痪。据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不完全统计,1941~1945年,全区民兵共捣毁敌碉堡1141个、炮楼30
7座,炸毁汽车368辆、火车头46个,破坏公路3.76万公里、桥梁763座。广大民兵的艰苦奋
战,对取得"反扫荡"、"反清剿"、"反蚕食"斗争的胜利,粉碎敌人的"三光"政策,巩固与扩
大抗日根据地,坚持持久战,起到了巨大作用。 

  解放战争时期  各解放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必 须迅速扩大民兵组织"的指示,进一
步整顿发展民兵组织,使民兵队伍迅速扩大,人数达550万,自卫队则发展到数千万人。广
大民兵,为了保卫胜利果实,踊跃参军,积极配合人民解放军作战,在粉碎国民党军队大
举进攻,保卫解放区的斗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三年解放战争,民兵参加大小战斗11.47万
次,歼敌 20.47万人。民兵在支前工作中更显示了巨大力量,仅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
,以民兵为骨干组织的支前大军即达880万人,创造了战争史上的奇观。许多民兵还随军远
征,部队打到哪里,就支援到哪里。东北、华北和华东的民兵,跟随人民解放军跨黄河,
渡长江,一直打到福建和广东的海南岛(今属海南省)。山西民兵"野战团"、"基干团"随军
远征,西至甘肃凉州,北至内蒙古。广大民兵为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后,民兵被确立为国家的一项军事制
度。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并准备在适当时机实行义务
兵役制"。1950年5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加强民
兵建设的指示》,提出在全国实行"普遍民兵制度",把过去战争时期实行的自愿参加民兵
的原则,变为按照规定的条件普遍参加民兵的制度。规定凡适龄男性青年,只要身体健康
,不分民族、种族、社会出身、教育程度,都有参加民兵的权利和义务。1958年,为对付
美国的军事挑衅和战争威胁,毛泽东发出了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全国从农村到城市,普遍
建立了民兵组织。1962年6月,毛泽东指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
实",促进了民兵工作的健康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民兵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虽一度遭
到严重干扰和破坏,但由于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正确领导,民兵建设仍然取得了进展
。1976年10月,中央军委及时整顿和恢复了民兵的传统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中国共产党
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移,城乡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国防建设指
导思想的转变,民兵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都相应地进行了调整改革,武器
装备也不断得到了改善。1984年5月31日,颁发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进一步
确立了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新修订的《
民兵工作条例》,对民兵工作的任务、指导原则、组织建设、政治工作、军事训练、武器
装备、战备执勤等各个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推动了民兵工作的全面发展。这对增强
广大人民的国防观念,进一步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维护国家的安宁和社会的稳定,都
具有深远的意义。 

  当代中国民兵,经过40多年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
,建立健全了民兵各级领导机构,从上到下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兵组织领导体制。全国的
民兵工作由总参谋部主管;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省军区、
军分区和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民兵领导指挥机关;乡、镇、街
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有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民兵工作也实
施领导,组织和监督民兵工作任务完成。民兵工作的任务是:①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
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②发动民兵参加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勤务,维护社会治安。③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抵抗侵略,保卫祖国。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基本训
练的公民,编入基干民兵;其余18~35岁未编入基干民兵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女性
公民根据需要参加基干民兵。民兵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编组。
农村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编成连或营;城市以企事业、街道为单位编成排、连、营、团。
基干民兵单独编组,根据人数分别编成班、排、连、营或团,并根据战备需要和现有武器
装备,组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在重点人防城市、交通枢纽、重要目标等,组建民兵高炮营
、团。民兵训练,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由县(旗、县级市、市
辖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未服过现役的基干民兵,18~20岁期间,参加30~40天的军事
训练。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按照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县(旗、县级市、市辖区)建有民
兵军事训练基地,对民兵集中进行规范化训练。民兵的武器装备,由总参谋部统一规划。
全国民兵配有步枪、冲锋枪、轻重机枪、高射机枪、高炮、地炮和反坦克武器等。民兵的
政治教育,主要结合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征兵和重大节日活动进行。在平时,根据民兵
的思想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提高练兵习武的自觉 性,发动民兵带头参加社会主义物
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战时,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组织民兵开展杀敌立功
、瓦解敌军等活动,保证战斗、战勤任务的完成。当代中国民兵已经遍及广大城乡,并拥
有高炮、地炮、 通信、防化、工程、侦察以及海 军、空军等专业技术分队,能随时遂行
作战任务。 

  民兵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中,继承发扬 革命战争年代的光荣传统,既是对敌
斗争的战斗队,又是生产战线上的突击队,不仅在解放沿海岛屿、剿灭土匪,维持社会治
安、镇压反革命暴乱,抗美援朝和历次自卫反击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同人民解放军
一起,建立军民联防,在海陆边防线上配合和支援人民解放军完成了保卫祖国的神圣任务。
仅据四川、广西、湖南等11个省(区)的不完全统计,在1950~1953年的剿匪斗争中,参战的
民兵达185万余人,作战10.7万余次,歼灭土匪30.4万余人,缴获各种武器32.3万余件,特别
是侦察匪情、追捕匪首,民兵成为主力军。从1950~1979年,全国共歼灭小股武装特务104
股,827人,其中大部是民兵单独或配合军队歼灭的。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民兵的一项经常
任务。1953~1961年,全国各地民兵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种刑事案件达139万起,捕获犯罪
分子99万多人。在1983年开展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全国共出动民兵238万人次。在
发展生产,抢险救灾,植树造林,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事业中,民兵
也常常起着骨干带头作用。如1976年7月唐山发生地震后,唐山市和附近各县、区投入抗震
救灾的民兵达152万人,组成抢险队1.3万个,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一道,抢救出群众37.7万多
人,转移和护送伤员17.6万人。1983年夏,长江发生特大洪水,沿江数省曾动员数百万民
兵参加抗洪斗争,其中仅湖北省就有191.9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占全省抗洪总人数的64%
,由15.29万名民兵编成4864个突击队,加固堤防540公里,排除大小险情1万余处。1991年
夏,全国部分地区发生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据15个省、市统计,参加抗洪救灾的民兵
有1100万人,抢救群众200多万人,抢救物资193万多吨,加固堤坝数万公里,其中仅安徽
、江苏两省就组织民兵300多万人,抢救转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130多万人,转移物资130多
万吨,排除险情4500多处。1987年5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动员民兵1.
9万人,组成74个扑火突击队投入灭火战斗,受到灭火指挥部的表扬。广大民兵还积极响应
政府号召,带头植树造林,成绩显著。到1984年,仅甘肃省民兵就造林1034万亩,占全省
造林面积的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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