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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突出与遮蔽——媒介如何再现印尼五月骚乱中华人妇女被强暴事件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Jan  2 13:00:53 2005),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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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突出与遮蔽——媒介如何再现印尼五月骚乱中华人妇女被强暴事件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Jan  2 10:38:46 2005), 转信

突出与遮蔽——媒介如何再现印尼五月骚乱中华人妇女被强暴事件

(冯媛) 

      1998年5月,印度尼西亚持续数月的学生要求民主的抗议示威运动引发了全国性的政治危机。13日到15日,印尼首都雅加达发生大规模骚乱,40座购物中心和4000间商店被纵火、抢掠,约1200人(大部分是进入燃烧的商场抢掠财物者)丧生。在骚乱中,印尼少数民族----华人成为主要的攻击对象,5000多间华人的商店和住宅被抢劫或烧毁;并且出现了有组织的强奸、团伙轮奸甚至残杀华人妇女的现象。据非政府组织搜集的资料,在160多起对妇女的性侵害案件中,20多人致死。

      学生抗议行动的发展和反对派不断升级的攻势,以及在数月来各地不断出现的零星骚乱基础上酿成的雅加达大骚乱,使印尼的局面处于千钧一发之际。

      5月21日,靠军事政变上台、对印尼实行了32年独裁统治的苏哈托总统终于辞职;副总统哈比比接任总统,并做出了相应的政治改革承诺。印尼进入新的过渡时期。

      几个月以来,印尼局势一直是国际新闻界关注的焦点之一。骚乱中华人妇女受到性袭击和被强暴甚至残杀以及有关后续事件(以下简称强暴事件),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披露。

      在这种大背景下,作为印尼华人的祖国,在民族/国家和性别的纠葛中,大陆媒介怎样再现印尼华人妇女的处境和各方面的反应?

      本文参照印尼女新闻工作者的文章、《纽约时报》和《联合早报》(新加坡)等媒介的报道,对三家大陆有影响的报纸--《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南方周末》--的有关报道(包括评论和文章)进行社会性别视角的分析。

      一、.印尼强暴事件,国际新闻媒介的叙述和态度

      最早关于印尼强暴事件的报道,6月上旬发表于印尼媒介,主要消息来源是人道救援和妇女的非政府组织。

      6月10日《纽约时报》刊登记者长篇报道(1500多个英文单词),仍以妇女援助组织和人权机构为主要消息来源,如此描述强暴事件及其背景:印尼五月暴乱中可能有超过100多名的华人妇女和女童受到有组织的强奸和杀害,武装部队的一些人可能卷入。一些强奸者说:“就因为你是华裔,而不是回教徒,所以要强奸你”;华裔公民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这个国家的商业,多年来一直成为暴力攻击的对象。目前有数以百计的妇女在雅加达的医院里接受身心治疗,大多数受害妇女仍然深陷于痛苦之中,由于不信任政府和保安机构,也由于害怕报复,她们甚至不敢向非政府的处理强奸案中心报告。在军队平定分离主义者的东帝汶和亚其省,以及另外一些政府试图从村民那里征地的地方,也发生了类似的对妇女的袭击。

      6月14日,《纽约时报》每周评论版以更大的篇幅刊登巴巴拉·克罗瑟提的文章“世界:战争的古老惩罚变为最近的罪行”(1700多个英文单字)。文章将印尼的强奸暴行和发生在非洲、巴尔干等地的对妇女的性侵害联系在一起进行探讨,认为强奸、虐待、污辱、砍杀妇女,使现代战争变成古老的野蛮的纵欲狂欢。以妇女为特定目标的有预谋有组织的性袭击、作为恐吓和使某个平民社群蒙受羞辱的手段,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战争形式。这篇文章还引述了来自人权和妇女团体的人士(多为女性)的分析,近5年来,国际特别法庭已经将波黑和卢旺达种族冲突中的强奸案作为战争罪,并由此为正在建立的永久性国际法庭提供了参照。十多年来,居于弱势的妇女自身也有了革命性的改变。那些在以种族纯洁、民族主义和某种宗教狂热的名义下成为性攻击的牺牲品的妇女,不再仅仅是一死了之,而是在人权组织和妇女危机中心的帮助下开口说话了。作者指出,虽然对俘获的妇女进行强暴和性奴役的阿尔及利亚军人,和印尼那些流窜作案的强奸团伙,都是穆斯林,但这里问题的实质也许并非宗教,尽管激进的宗教观念会使强烈的仇女情绪合理化。

      6月29日,《纽约时报》国际新闻版又刊登未署名新闻,以印尼官方通讯社为消息来源,报道印尼为骚乱中遭受性攻击的妇女开设热线电话,妇女事务部长称一定为投诉的受害者保密。政府还建立了实情调查组,追查肇事者。新闻说人权工作者已搜集了100多件案例,大多数受害者为华人妇女;华人对国家经济的控制常常使他们在经济困难时成为替罪羊。

      此后,《纽约时报》于7月20日报道“印尼强奸案调查又受到新的威胁”(900余个英文单字)。援引正在调查强奸案的人权组织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已证实有168名妇女在骚乱中受到强暴,其中20人死亡。并且在骚乱后还有强奸和性攻击的报告。报道继续介绍了那些攻击和强暴是被有组织的人唆使和挑动的。嫌疑者在军队和保安部队中。现在一些给救助中心打电话的受害者受到恐吓,一些人自杀。一些救助人员、证人、家属和医护人员也受到了威胁。人道组织的人士说,政府一开始不相信关于强暴的报告,但在7月早些时候和25名妇女组织的代表见面后,哈比比总统组织了政府工作组阅读那些报告,发表声明谴责“我们国家历史上这一不人道的插曲”,还任命他的夫人(一位医生)作为工作组的顾问。

      8月18日,《纽约时报》刊登驻京记者的报道“北京学生和妇女抗议印尼发生的反华暴行”。介绍了在中国大陆媒介对强暴事件的反应,妇女团体自发组织的集会,中国妇女报工作人员的示威申请被公安部门拒绝后,他们如何设法传达出抗议的声音。

      和《纽约时报》同时,6月10日,《联合早报》转载《印尼观察家报》,报道“印尼一组织正在搜集暴乱遭殃华人资料”。“一组织”为协助华人与土著同化的人民沟通和发展和睦全国组织。报道中提到“不少人被强奸,受害者有老有少,其中一人只12岁”。

      次日,《联合早报》以“雅加达暴乱期间百多华裔妇孺被强奸”为题,扼要介绍了《纽约时报》6月10日文章的内容。

      此后,7月13日,报道印尼当局终于应民间团体的强烈要求成立专案小组调查强暴时间。并披露在5月中旬的暴乱中泗水也发生华人妇女被强奸事件,当地警方正在调查;据《爪哇邮报》,目前还有强暴案件继续发生。

      7月15日,该报刊登“印尼华妇被强暴事件 中国表示关注 马两团体谴责”的新闻。该报北京特派员报道了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于印尼发生华裔妇女被强暴事件的评论:“中国方面注意到印尼政府现在正在调查5月骚乱时间当中的有关情况,并且已经采取措施来稳定局面。‘中方对于印尼华人在骚乱中遭受到的遭遇表示关注和同情。作为印尼的友好邻邦,中国政府希望印尼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使得包括华人在内的印尼各族人民能够安居乐业,继续为印尼的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做出贡献。’”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会(简称华总)妇女部发表文告,说正在搜集签名,谴责有组织有计划的强暴事件,并为印尼当局没有即刻制止这种严重伤害和践踏人性尊严、侵犯人权的强暴事件的发生感到遗憾。文告指出印尼华裔妇女被有策划的强暴并不是一个国家的事情,也不只是种族事件,它涉及践踏人权和妇女的尊严,国际社会应同声谴责。

      这时开始,《联合早报》几乎天天都发表新闻或言论(在电子版上辟有报道和读者来论两个专辑),到1998年8月27日,共发表新闻163篇。内容包括调查进程、华人社会(包括中国大陆官方、民主党派和民间人士)的抗议以及其他族裔和不同宗教背景人士的反响,以及在这一时期披露出来的亚齐和东帝汶妇女也遭受到强暴的情况。

      据笔者的粗略统计,《联合早报》的消息来源和新闻主体中,6篇为中国官方,24篇为印尼官方,10篇为其他国家官方或政界人士,31篇为除中国大陆和印尼外的各国各地华人社团,7篇为中国大陆团体或人士,18篇为印尼华人社会;非官方的消息来源和新闻主体中,妇女团体和人士,包括受害者,占了相当比例。

      这期间,《联合早报》还发表评论17篇,其中包括转载印尼女权杂志新闻工作者阿里尔赫延托的长篇文章《国家恐怖主义把印尼推向暴乱深渊》、国际关系学者李金珊的《有组织的集体强奸是战争罪行》、该报特约的阮次山《印尼华人遭践踏美国社会是否漠视》。

      二、滞后和超前----大陆传媒的报道和切入点

      大陆传媒对强暴事件的反应总体上是相当滞后的。

      6月上旬强暴事件被披露出来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新闻媒介都有快速反应,一些国际组织和政界人士也表示了关注和谴责。

      到7月14日,中国外交部在例行记者会上首次如此表态:“中方对于印尼华人在骚乱中遭受到的遭遇表示关注和同情。作为印尼的友好邻邦,中国政府希望印尼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使得包括华人在内的印尼各族人民能够安居乐业,继续为印尼的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做出贡献。”这个消息《人民日报》和其他国内媒介没有报道。

      直到7月29日,《人民日报》终于在第4版刊登《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中国政府对印尼华人妇女在5月印尼骚乱中遭强暴表示强烈关注和不安》。同日第6版,还发表了《唐家璇会见印尼外交部长》,谈到“今年5月发生的不幸事件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中方对此也是很重视的”,但是并没有直接提到强暴事件。

      《人民日报》报道后,大陆传媒对强暴事件的反应才正式开禁。

      8月3日头版的评论员文章《印尼华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是该报发表的唯一一篇议论性文章,受到国内外广泛重视。

      8月4日,《人民日报》在第1版、4版(为要闻版)分别发表了印尼国防部长表示依法惩处强暴华人妇女罪犯、唐家璇在香港对新闻界阐述中国政府对印尼华人华侨文章立场(这一次直接提到了强暴事件)。第6版(国际新闻版)发表记者综述《野蛮暴行,必须严惩----国际社会强烈谴责迫害印尼华人》。这篇1200多字的综述援引妇女和人权组织,一说有168名华人妇女被强奸,一说估计被害华人华侨妇女高达千人以上。“它们一致的看法是,这些强暴行径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组织的集团’进行的犯罪。”文章列举了国际社会的抨击:7月25日,马来西牙副总理发表讲话谴责;东南亚和美加等国的各界人士和华人社团的各类抗议活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发言人最近宣布将调查此事……

      这时,《人民日报》开始对世界各地华人社会的抗议行动和印尼当局的态度及调查进程,进行连续报道。到8月21日,共发表21篇报道和1篇评论员文章。《人民日报》报道的消息来源和新闻主体的构成是:3篇为中国官方,11篇为印尼官方,5篇为海外华人社会,1篇为国内群众团体,1篇为混合。从性别看,仅1篇为妇女(全国妇联);从地域看,海外华人中美国2篇,英国1篇,南非1篇,混合一篇(澳大利亚、菲律宾和美国)。

      虽然《人民日报》在7月底以前一直对强暴事件(以及印尼华人和处境)保持沉默,但是,有些读者已经在替代型的更加商业化的报纸中对此有所获悉。

      《环球时报》--《人民日报》国际部主办的一份很受欢迎的周刊,每星期天出版,1993年创刊后发行量不断增加--在7月19日第5版刊登《歹徒施暴有如日本法西斯当年在中国,华裔妇女遭强暴,落泪不敢言》,长达2000余言,并附有照片。《环球时报》没有驻印尼记者或通讯员,这篇报道应该是综合外电写成的。

      《人民日报》7月29日“开禁”后,《环球时报》又发表了3篇1000多字以上的报道。8月2日有两篇。一篇题为《今天的印尼竟然重现了当年侵华日军兽行 印尼暴徒天理难容 中国政府正密切关注此事的调查结果》,与《人民日报》8月4日的综述大同小异,但篇幅更长,有2300字左右,分为4个部分:血泪斑斑的暴行,国际社会同声谴责,印尼华人遭迫害的根源,组织委员会进行调查。另一篇题为《印尼五月暴行人神共愤 华裔妇女余悸未消 哈比比下令查罪魁》,分为三部分:阳光下的罪恶,妇女护身衣走俏,抓出幕后黑手。

      8月16日,《环球时报》报道《炎黄子孙心心相连 印尼暴行激怒美国华界》。文章也有三个小标题:中央公园飘起黄丝带,在民族大义的旗帜下联合起来,华人的声音响遍美国各地。

      更早提到强暴事件的,是《南方周末》(每周五出版)。《南方周末》是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的周末版,1984年开始出版,1992年以后成为国内最畅销的报纸之一。7月10日,在其国际版“寰宇”的评论员专栏“一周话题”中,有这样一笔:“华人妇女们更害怕回国,在5月份的骚乱中,歹徒们趁乱出手,许多躲在家中的华人妇女遭到强奸”。

      7月31日,“寰宇”发表印尼归侨的文章《系上一条黄丝带》。这篇2000余字的文章,介绍了印尼全国人权委员会对强暴事件的看法(强奸是有组织的和蓄意的,应当作战争罪处理),以及世界各地华人的抗议。在分析了印尼华人的处境后,作者设问:“是华人制造了亚洲金融危机吗?是华人垄断了国家经济命脉集聚了数亿美元的官僚资本吗?是华人的小店挤掉了土著人的饭碗吗?华人只是替罪的羔羊。那么,真正的罪人在那里?”

      8月7日出版的《南方周末》,又在寰宇版上发表了4篇文章。

      其一是译文《罗摩的证言》中,介绍“人道主义志愿者”小组成员对强暴事件如何被组织和煽动的见闻。罗摩认为,这个社会的结构象金字塔,上层人物之间有冲突,遭殃的是下层被践踏的人民。

      在专栏“一周话题”中,评论员在最后一段问道:我们不知道印尼那些被强奸的华人妇女,还要失语多久。……印尼的暴徒何以这样猖狂?

      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教授温北炎的文章《华人是否控制了印尼经济》指出,传媒的误导(如长期散布占印尼人口3%的华人控制了印尼70%的经济),加上国内罪恶集团和种族主义者有组织有计划地把社会矛盾引向华人,使华人成为受袭击的目标。富裕华人只是少数,是国营企业和苏哈托家族牢牢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华人经济只是在私营领域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其总资产估计只占印尼全国经济的33%左右。说华人控制印尼经济,“极易误导群众,煽动和挑拨种族矛盾,把阶级矛盾偷换成种族矛盾”。

      综述《印尼使世界感到震惊》,介绍了中国、世界的态度和印尼媒介的反应。

      三、突出与遮蔽:民族/国家、阶级和性别

      强暴事件使印尼、印尼华人成为中国大陆媒介关注点。

      在此之前,印尼学生持续数月直至进入议会的抗议活动、印尼国内的政治社会问题,在官方传媒中几乎毫无涉及。就连苏哈托下台这样的重大新闻,也只有简短的消息(没有深度报道、新闻分析和言论),并且放在次要的和不醒目的版面/位置。即使华人成为经济政治危机的替罪羊,几个月以来已经受到零星骚乱所害而且在雅加达大骚乱中备受攻击的情形,大陆读者如果没有外界信息渠道的话,也难知详情。

      在沉默近两个月后终于直面强暴事件后,大陆传媒是怎样阐释其背景、报道事件本身、解读各方反应的呢?

      1.被简化和误置的背景

      《人民日报》8月4日第6版(国际新闻版)发表的综述《野蛮暴行,必须严惩----国际社会强烈谴责迫害印尼华人》开头写道:

      “今年五月中旬,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等地发生大规模骚乱,不法之徒洗劫华人华侨商店、攻击华人华侨妇女,其暴行残忍之至,令人发指。据统计,共有5000多间华人华侨商店和住宅被抢劫和烧毁,1200多人在暴乱中丧生,数以10万计的华人和外国侨民逃离印尼。

      “因骚乱引起印尼政局的重大变化:前总统苏哈托下台,哈比比接任。舆论的注意力普遍集中于此,一时没有顾及许多华人华侨妇女被强暴的事件。时过近一个月,新执政领导人宣布要调查5月骚乱真相,华侨华人妇女被强暴的惨剧才陆陆续续被当地媒体和妇女组织曝光。”(《环球时报》早两天发表了这篇综述的较详细的另一版本。开头几乎一样)

      《人民日报》始终未能对印尼持续数月的学生要求民主和改革的示威抗议给予报道(如果你要在该报数据库中检索印尼学生或学生示威的报道,得到的信息是“对不起,没有任何结果”),而只是对骚乱和苏哈托下台有所介绍。

      上述叙事,便为强暴事件及其曝光过程营造了这样的背景:

      前总统下台等印尼政局的重大变化,仅仅是骚乱的结果--单是骚乱便具有颠覆政权的力量;

      读者迟迟不能了解到骚乱中华人妇女遭受性攻击的新闻,是舆论没有给予注意的缘故;

      强暴事件被揭露出来,是因为新执政的领导人宣布要调查骚乱真相,当地媒体和妇女组织才予以曝光。

      将骚乱归结为印尼政局变化的原因,这样,以学生示威为代表的要求民主和改革的力量、印尼国内长期积累的经济和社会矛盾,以及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等因素所起的作用,就被一笔勾消了。

      印尼的媒介、《纽约时报》、《联合早报》等国外媒介在充分报道印尼局势时,对华人的处境的报道也具有相当的数量和深度,并且在6月上旬(新政府接任20天后、当局承认强暴事件之前)起就开始揭发出华人妇女遭受有组织的性袭击和强暴的事件,并不断关注调查进程。只有《人民日报》直到7月29日、外报披露50天后在第4版上才首次涉及到强暴事件。

      至于说“时过近一个月,新执政领导人宣布要调查5月骚乱真相,华侨华人妇女被强暴的惨剧才陆陆续续被当地媒体和妇女组织曝光。”则是错置事实,颠倒因果。是妇女和人权组织的艰苦工作、当地媒体的积极曝光,才使印尼有关政府部长和新总统不得不正视强暴事件,不得不提出严厉谴责和组织调查。而且,这段话与综述后面的文章也自相矛盾,因为综述在后半部分叙及“近一个时期以来,印尼各界人士和媒体……强烈谴责……并要求当局查清这些事件。”“在此情况下,印尼总统哈比比终于在7月15日正式表态。”

      此外,尽管一开始报道就指出强暴是有组织的,但是,谴责时针对的,则是“印尼暴徒”或“印尼暴民”。谁是“印尼暴徒”(或“印尼暴民”)?是谁和为什么要对妇女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性攻击?为什么使妇女成为冲突的牺牲品?排华的根源是什么?这些问题丝毫没有涉及。

      而印尼女新闻工作者阿里尔赫延托月中旬的文章《国家恐怖主义把印尼推向暴乱深渊》(7月26日),则分析了上述问题:此前传媒报道角度偏差,把暴乱错置于种族框架中。无论是谴责土著(所谓暴民或暴徒)还是为其辩护,无论是把华人描绘为无辜的受害者,还是国家经济的控制者,都是简单地把人分为好人和坏人、都助长了把人们的思想种族化的趋势,使父权式的国家恐怖主义(由一系列政策制造、煽动和强化人们的恐惧)、政府人员及其代理人免受责问和惩罚。

      所以,当报纸将愤怒仅仅指向“印尼暴徒”、对其同仇敌忾时,真正的罪魁祸首(无论是人还是某种机制)就可以免于追究、高枕无忧了。

      强暴事件作为一个交织着民族/国家、宗教背景的性别问题,其复杂性在大陆传媒中却被大大简化了。

      2.被转移的焦点

      印尼是一个以穆斯林为主体的多民族多宗教国家,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困难使穷人增加到全国人口的近一半。600华人只占印尼人口的3-4%,他们在印尼的私人经济中占有相当的地位,但在政治生活中几十年来一直被歧视,在文化上被灭绝;在社会危机中被当成替罪羊。

      中国和印尼等东南亚国家在历史上有着复杂的恩怨纠葛;华人问题是其中最微妙的因素之一。这是50年代确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尤其是“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重要考虑。此番大陆传媒迟迟不报道印尼华人妇女受虐事件,其原因也概出于此。

      可是,一旦开始报道,在性别、民族诸因素中,首先落在焦点之外的却是性别问题,最该回避或淡化的种族视角却格外突出。

      《人民日报》和《环球时报》把整个强暴事件和抗议仅仅当做种族冲突来处理。基本上两报都采用单一的民族视角,仍然有显著区别--《环球时报》的民族情绪表达的更加直接和强烈,《人民日报》则比较谨慎。如《环球时报》7月19日和8月2日两篇文章的标题中都将强暴事件与日本法西斯侵华时的暴行作类比,而《人民日报》8月4日在发表和《环球时报》8月2日文章大同小异的综述时,没有采用这一类比。

      此外,虽然《人民日报》连续、集中报道了欧美华人社区和团体的抗议行动,却对东南亚国家的这类活动轻描淡写。这从侧面也表现报纸主要是从族裔视角来看待强暴事件的(因为东南亚国家华人问题的与双边关系密切相关,高度敏感,而无视这一事件的社会性别内涵和人权诉求。 

      《环球时报》虽然由《人民日报》国际部主办、《人民日报》主管,但毕竟是一份商业渠道发行的报纸,不承担喉舌功能,因此表达的空间要比《人民日报》大一些,此次强暴事件,它也是在《人民日报》开禁前就用不小的篇幅率先报道的。即便如此,它为强暴事件提供的框架,也仍然没有超出《人民日报》的“民族”范围,并且常常更狭隘。如在对美国华人的抗议活动的近2000字的报道中,主要篇幅是反映华人不分省籍、政见、宗教、劳资,“在民族大义的旗帜下联合起来维护民族尊严”。唯一一处提到“维护公理、人权和人的尊严”的地方,是在“要求印尼政府立即保护印尼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之后。两报都只是在很少的地方、而且都是讲述国外境外的声音时,才提到“公理”、“人权”或“人的尊严”。 

      所有文章中,没有一处是联系到发生在亚齐、东帝汶、依里安等地类似的对妇女的暴行。即使是谈“人权”、“公理”时,也仿佛只有印尼华人的遭遇,才在关切的视野之内。前面列举的将强暴事件与侵华日军的暴行相类比,又是一例。同为华人,中国妇女和印尼华人妇女是不同国家的国民,在种族的框架下把国家和民族混为一谈,如果被批评为沙文主义,将何言以对?为什么没有把发生在印尼的惨剧与卢旺达图图族对图西族、波黑塞族对穆斯林妇女的强暴事件相提并论呢?既然在种族矛盾的框架下理解这个事件,发生在卢旺达和波黑境内的多数民族对少数民族妇女的性攻击,难道不更有相似性吗?当然,如果将强暴事件放在社会性别的框架下理解,这个类比是很有认识价值的。可是所营造的整个语境中,并没有社会性别的位置。 

      相比之下,《南方周末》的视野要宽阔一些。如本文前面所介绍,关于强暴事件的几乎每一篇文章,都多少从国家政权如何将阶级矛盾转化为民族和宗教冲突的角度,来阐释5月骚乱和印尼局势,将强暴事件置于国家控制下的民族冲突和阶级矛盾的框架中。其寰宇版上介绍卢旺达、巴尔干问题的文章中,也常常有“人权与主权”、种族仇视和和解等主题,为人们思考和理解种族冲突及其原因、出路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背景和框架。  

      从《纽约时报》和《联合早报》的文章中,还可以发现华人的另外一种的抗议声音--印尼华裔妇女被有策划的强暴并不是一个国家的事情,也不只是种族事件和宗教事件,它是国际社会应该共同谴责和深思的践踏人道、人权尤其是妇女的尊严和人身权利的问题。 

      但是,超越本民族的、以普遍的人道和人权的角度的声音,超越男性反映女性立场的角度,在大陆媒介上都是缺席的。这样,在反对印尼暴乱和强暴事件中表现出来的种族主义时,也就很少借助民族主义以外的武器了。      

      四、成见和谬误:性别观念与新闻报道 

      大陆传媒报道和评论强暴事件时,性别主题偶尔也从背景中浮现出来。但其遣词造句和上下文中流露出的性别观念,却包含着极其陈腐和谬误的东西;而且以官方传媒为甚。 

      1.妇女是什么  

      8月3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发表评论员文章《印尼华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受到国内外广泛重视,并被认为口气十分强硬。文章第二段说:国际舆论认为在人类即将进入21世纪的今天竟发生“这类掠人财产、奸人妻女的事情,这是对现代文明的亵渎。”

      8月7日《南方周末》寰宇版的“续闻与综述”《印尼使世界感到震惊》中,也对此原文照录,加以传播。 

      《人民日报》援引“国际舆论”,将印尼华人和华人妇女的遭遇概括为“掠人财产、奸人妻女”。但就笔者所检索的国际舆论(《联合早报》、《纽约时报》、英国广播公司、CNN、美联社、卫报等),在对强暴事件的报道和评论中,并没有读到“掠人财产、奸人妻女”或类似的说法。虽然这些国际舆论对强暴事件都给予了比国内舆论及时和程度不同的重视。看来,“掠人财产、奸人妻女”不过是《人民日报》用自己的语言对“国际舆论”的转述。而《人民日报》站在“现代文明”的立场定位骚乱和强暴事件时,竟是将其解读为“掠人财产、奸人妻女”!而且,在这篇近千字的评论中,“奸人妻女”是唯一一处直接针对强暴事件的界说。那么,照《人民日报》的“现代文明”观看来,妇女是什么?她们的独立的人格在那里?她们无非是人之妻、人之女,而不是独立的个体!将“掠人财产、奸人妻女”相提并论,流露出的性别观念,就是作为人之妻女的“妇道人家”,不外乎是房屋地皮家具之类财产在生灵中的对应物而已。试想,将妇女仅仅视为“人之妻女”并和“财产”相提并论,把对妇女的性袭击和性侵犯看作是对某人所有物的冒犯,是什么时代的“文明”?那是被五四前夕介绍到中国、影响至今不衰的《玩偶之家》所抨击的陈腐而谬误的性别“文明”。那种男权主义的性别文明,是已为20世纪的资本主义所抛弃的文明,更是与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江**在1995年对前来北京参加联合国世妇会的各国政府代表团所宣布的,在《人民日报》上公诸于众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循的妇女解放为目标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不相容的赤裸裸的性别歧视! 

      联系整篇评论,标题虽是“华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针对的事件也属政治和社会问题,但文章却从经济角度多方论述,如华人对印尼经济发展和摆脱困境的努力和作用,中国对遭受金融危机的印尼所提供的不惜牺牲自己的真诚援助,妥善公正地处理华人华侨问题有利于印尼吸引国际投资恢复和发展经济。通篇文章没有一处使用人权、妇女人权、少数民族的权利、人道等已经为我国党和政府所承认并不时使用的概念,甚至在引述“国际舆论”时也没有提到。文章结尾这样写道:“人们认为,印尼当局应……妥善而公正地处理印尼华人华侨问题。这有利于印尼在国际社会恢复信誉,吸引投资,稳定社会,是国家经济尽快得到恢复和发展。”可是,在笔者前面所述的国际舆论中,更侧重从印尼这个多民族和多宗教的国家在走向改革和民主进程中如何真正实现民族和谐、多元文化并存等角度,来强调追查强暴事件的责任者、妥善公正处理华人等少数族裔问题的重要性。由此看来,《人民日报》作为中共中央的机关报,在处理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时,重点也转移到经济方面了;这样,把妇女作为人之妻女、并与财产相提并论,似乎也就顺理成章了。 

      无独有偶。《环球时报》8月16日题为“炎黄子孙心心相连”的报道中有这样一句叙述:“虽然中青年是抗议队伍的主干,但示威者中老人和妇女的比例相当大。”“中青年”不包括“老年”,这是常识;不包括妇女,却令人费解;而且,“老人”和“妇女”并列,表明作者心目中的老人,也非妇女--“妇女”俨然成为与“中青年”和“老年”相区别的另类!按此逻辑,难道在记者和编者的字典里,“人”是不包括“妇女”的? 

      毫无疑问,上述遣词造句中把妇女从“人”类排除的迹象,并非公然对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倡导男女平等的口号的悖逆,也绝不是新闻工作者性别观念的“正式表达”,而是深藏的潜意识在不假思索中的无意流露。但是,它们在新闻制作过程、尤其是评论员文章的层层把关后居然得以过五关斩六将堂而皇之地见于报端,说明那已统治人们的观念数千年之久的男权思想在人类文化基因中多么根深蒂固,甚至在宣称以男女平等为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新闻工作者那里,也悄悄地左右着人们行文。难怪,报纸在处理强暴事件时,将焦点仅仅聚集在种族问题和经济问题上;既然妇女还被视为没有独立人格的、和财产相提并论的客体和所有物,那么,使媒介感到愤怒的,就不在于妇女所受到的性攻击和性虐待,而是因为受到性侵犯的是“自己的”妇女--这里,“自己”,就是男人。 

      2.性别观念与新闻报道  

      由于上面分析的性别观念上的谬误,在报道和评论时,媒介就存在缺陷和问题。  

      要么直接对强暴事件表示“关注”或“不安”或“抗议”,要么立即切入“华人再次成为受攻击的目标”,叙述无辜的华人怎样成为政府歧视性政策的牺牲品。强暴事件本身不是作为表达激愤的民族情绪和不公平的阶级划分的依托,就是将妇女受害的情形当作报道的主干、用描绘和渲染妇女遭受性侵害的痛苦和恐惧,以招徕读者。 

      描绘暴力、渲染恐惧,这是为中国历来的新闻价值观念所不屑的西方小报的传统做法。在报道妇女遭受性侵犯的案件时向公众复述妇女受害的情形,也为女性主义所反对,因为它实际是在更大范围内重复对妇女的冒犯和侵害,是对受害者的二度伤害。可是,在日益商业化的大陆媒介中,报道反复提到暴徒奸杀华人的情景和引用一些照片。而早在7月20日《纽约时报》的文章就援引印尼救援组织的负责人,怀疑这些照片的真实性,指出散布这些照片意在进行恐吓。即使这些照片是真实的,严肃的出版物也没有必要如此视----救援人员和受害者的证言,已经足以构成新闻要素,无须借助恐怖的、暴力的、暴露的甚至色情的照片(它们除了能满足某种窥阴癖,没有任何新闻价值)。   

      《环球时报》8月2日文章《印尼五月暴行人神共愤 华裔妇女余悸未消 哈比比下令查罪魁》中,还以“妇女护身衣走俏”作为小标题,并在文中对美名其曰为护身衣的贞操带作了详细描绘。而以商业性著称的香港苹果日报,都在新闻中对这种贞操带有所批评(8月21日)。《南方周末》也援引法新社8月2日的报道,说印尼妇女组织谴责妇女护贞操带一类的“护身”商品使妇女彻底丧失尊严(虽然8月7日寰宇版的这篇《印尼使世界感到震惊》中一开头还原文照录了《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掠人财产、奸人妻女”之词)  

      《南方周末》触及到更深一层的性别问题。8月7日寰宇版评论员写道:“我们不知道印尼那些被强奸的华人妇女,还要失语多久。亚洲的慰安妇在40年后之后才讲出她们的经历,波黑战争中被凌辱的妇女在4年之后才开口控诉。”可是作者没有像前述印尼的女性工作者那样进一步追问:“为什么要以对妇女的性袭击来表达仇恨情绪?”“为什么妇女成为牺牲品?”  

      大陆媒介中没有一篇报道或言论在一处有过这样的角度。不知是作者们从来没有这样想过问题,还是他们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冲突中对妇女的性侵害已经被联合国认定为战争罪。波黑和卢旺达少数族裔妇女被有组织的强暴的案件,在国际法庭上受到了审理,有关当局和责任人以“战争罪”、“反人道罪”等受到起诉。   

      所有报道中,以妇女作为主要消息来源、以妇女社团为新闻主体,在三家报纸上都堪称绝无仅有。《环球时报》7月19日的主要引用妇女组织(但关于歹徒如何侮辱和强暴妇女的文字,同时占了该文大半篇幅);《南方周末》8月21日刊登了台湾妇女呼吁公道的照片(还在《系上一条黄丝带》中援引过两次妇女组织)。《人民日报》8月7日刊登全国妇联的抗议。此外,《人民日报》 还有4处提到一句妇女团体的积极作用(见8月2日第6版记者综述《野蛮暴行必须严惩》;8月11日第6版该报驻伦敦记者报道“全英华人社团妇女联合会也于4日发表声明,强烈抗议印尼暴徒残害华人”);新华社记者《正义和良知的呼唤》中分别提到全国妇联发表声明,以及印尼当地的“人权机构、妇女组织阿社会团体自发向政府提供线索,希望政府加快调查进程”。 

      这样,在媒介对强暴事件报道和评论中,妇女就基本上是作为受害者(而不是积极的能动因素)、报道的客体(而不是消息来源和新闻主体)、被他人代言(而不是发出自己的声音)。

      而事实上,妇女一方面确实是被强暴的无助的受害者、是父权式的国家恐怖主义(印尼女新闻工作者阿里尔赫延托语)的牺牲品;但与此同时,在救援受害妇女、在揭露强暴少数民族妇女的犯罪行为、在分析事件的前因后果、在表达抗议、在阐述对事件的认识上,印尼的不同背景的妇女、东南亚的妇女、香港的妇女、台湾的妇女…….乃至在种种制约下的大陆妇女,都表现出了她们自主的、积极的、能动的、甚至是关键性的作用,通过各种方式发出了她们的明确而响亮的声音(读者可以不时从其他媒介中知道)。   

      《全国妇联发表声明要求为受害印尼华人妇女伸张正义》(8月7日第4版),是《人民日报》所有文章中,唯一一次对另一种的声音的传达:强暴事件“这种严重侵犯妇女人权爹一个主要由妇女和妇女团体参与揭露、推动政府表示谴责和进行调查、并且妇女组成全球抗议队伍的主体的新闻事件,大陆媒介仍然按照传统的新闻价值观,仍然将妇女主要是作为牺牲品、新闻客体、被代言者来处理。从消息来源、新闻主体和报道评论的角度看,不仅缺乏妇女的视角和声音,和《纽约时报》、《联合早报》相比,大陆传媒,尤其是《人民日报》和《环球时报》都很单一,主要来自中国和印尼的官方,以及欧美的华人社团,表现出父权制的特点----既是男性主导的又是有等级的。

      (作者感谢瑞典隆德大学东亚和东南亚研究中心,本文系在该中心访问期间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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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有百花秋有月,
                                夏有凉风冬有雪,
                                若无闲事挂心头,
                                便是人间好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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