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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哈尔滨企业在黑吉两省起诉吉石化 原告增至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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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哈尔滨企业在黑吉两省起诉吉石化 原告增至20个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Fri Dec 16 21:54:31 2005)

哈尔滨企业在黑吉两省起诉吉石化 原告增至20个 
2005-12-16 10:35:53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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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吉林石化大爆炸造成的松花江水污染带仍在不断前行。而民间对这起“重大环
境污染事件”源头的追究也在继续。记者昨日获悉,哈尔滨顺意园饭店状告吉林石化双苯
厂一案(本报11月27日报道)有了进展,原告已增加到20个,而考虑到松花江水污染造成
国内甚至国际重大影响,管辖权应该在高院,因此诉状已被转到黑龙江和吉林省高院。13
日,两地高院已收下立案材料,按法律程序,7日内法院将决定是否立案。
  
  本案代理人之一刘洪朴律师昨日告诉记者,哈尔滨顺意园饭店委托他们在哈尔滨中院
起诉吉林石化双苯厂后,不断有企业和市民个人要求加入诉讼,考虑到松花江污染在全国
甚至国际产生重大影响,法院和律师界人士多认为案件应在高院起诉。因此他们将案件起
诉材料转到了黑龙江省高院和吉林省高院。
  
  为什么要同时在两地高院起诉呢?刘律师说,这是典型的侵权案件,在侵权行为发生
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虽说在黑龙江起诉在交通等方面对原告有便利,但
他们近日赴吉林现场考察发现,吉林省内松花江沿岸还有其他化工企业在大肆排污,为了
警示这些化工企业,他们选择同时也在吉林起诉。谁先立案就先在哪打官司,若两家都立
了案,就由两家协商由谁家管辖。本周二两地高院都已收下他们的起诉材料,按法律程序
,下周二(20日)前应该会有结果。
  
  据悉,此次提起共同诉讼的20个原告包括17家餐饮洗浴店和3个以个人名义起诉的市民
。他们的诉讼请求有: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向松花江排放污染物质;2.判令被告负担因污
染而发生的清理费用;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其污染松花江导致全市停水给原告造成的经
济损失;4.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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