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pippen (police@恐龙家族), 信区: Green
标 题: 毛泽东给周恩来的电报(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Aug 7 20:20:50 2003)
(1953年3月22日)
恩来同志:
三月二十日、二十一日两电均收到。我们同意所提方针。这实际上即是去年九月上旬我们
向谢明诺夫〔1〕同志所提三个方案中的一个方案,即将已达成协议的俘虏按比例交换,而将
未达成协议的俘虏交给如印度一类的中立国管理,待后解决。后来因美国在板门店采取横蛮
态度,这个方案未能提出。现在提出这个方案是适合时机的。惟我方声明中应将俘虏分为达
成协议者和未达成协议者,而不称为愿回家者和不愿回家者,以免和我们历来反对所谓“自
愿遣返”原则相冲突。具体步骤待你回来酌处。
毛泽东
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谢明诺夫,指斯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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