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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ugemouse (LION), 信区: Green
标 题: 中央情报局内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0月08日22:40:02 星期一), 站内信件
在人们的想象中,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始终是一个神秘的机构,而CIA的情报人员则好
象都是007式的人物,巨头超凡的特殊本领。中国人能加盟其中,则更加令人好奇。作者
在结束谍报生涯退休后,写了《我在美国中情局的二十二年》,披露了一些中情局的内
幕,还间谍一个真实的本来面目。
在这里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中央情报局,介绍它的与众不同之处,和一些公众甚少
获知的情况。
在美国情报部门,情报官属于官员,而不是特工(Agent)〔英国情报部门将MI-5(军
情五处)和MI-6(军情六处)的官员也称作是“特工(Agent)”〕。在中央情报局,之所以
称一名情报人员为官员,是为了与一般职员区别开来。一个官员可能是一位情报分析员
、一位管理人员,也可能是一个行动官员,他常常是隐姓埋名地工作,这是他的秘密工
作性质使然。正在执行一项或多项任务的行动官员称为“案官”。案官即是通常人们想
象中的老套——所谓的中情局间谍。有时,官员和特工也会混为一谈,非正式地称之为
特务(operatives)。
事实上,案官有时候也干特工的事情,但他主要从事的是招募、使用或操纵特工,
以达到搜集情报的目的。间谍给人的印象是闯入闯出、偷窃、说谎骗人或背叛别人的信
任传泄机密等等,其实这些都属于特工所做的事。案官雇佣和指导这些实为特工或干探
Asset的间谍在他的行动中,案官自己事实上也是间谍。在事态需要的时候,案官也会做
特工的工作。
不能想象一个真正的“持卡的”中情局官员会闯入敌方的大使馆去偷取文件。(这只
是一个笑话。中情局并不用身份证,而用仅供内部使用的标志卡。)
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因为这往往是属于特工的任务,而且是最易于接近目标大使
馆的特工才可能做的事。一个情报官员怎么会冒着被抓获的危险,亲自闯入他不熟悉的
敌对方大使馆中去呢?这样的风险和代价都太高了。
当然,当一个情报官员有正当合适的理由进入敌对方的大使馆,同时刚好有机会就
近看到一些文件,或探头扫视一下禁入的密室时,他当然会抓住这些有利的机会。
有一次我听到一段故事,描述了一个很称职而且大胆的苏联情报官,在此我们姑且
称他为诺西科夫
。一天,诺西科夫光顾了美国大使馆签证部,天晓得他为什么这样做。美国情报官
员对他的出现非常警觉,监视着他的行动。正在此时,正好发生了一场里氏3级的轻微地
震,诺西科夫突然消失了。
接下来是一场忙乱,要确定诺西科夫到底在哪儿。不久发现他在二楼的走道里闲逛
,原来他已冲过了签证部的栏杆像一阵风似地奔上了楼梯。
请注意诺西科夫没有被射杀,也没被拘捕,警卫只是引领他下楼,并劝他说:“嘿
,嘿,诺西科夫先生,您好像不应该在这吧?!”
我记得我们那些听到这段故事情节的情报官员都钦佩地叹了叹气:多冲的家伙呀!
这段情节可能会令许多读者感到惊讶,他们原觉得间谍活动里一定充满暴力,就像
詹姆斯·邦德小说或电影中描绘的一样。我想借此机会撩开现代间谍活动中暴力的面纱
。
在间谍活动中确实存在暴力,但往往不同于小说或电影中所描绘的。
在今天的国际间谍活动中,有一条不言明和不成条文的规矩,就是情报官员之间不
相互杀戮。
原因很简单:没有人愿意将针锋相对的情形升级到失控的状态,从而伤害到非常宝
贵的情报官员,这其中可能也包括他自己。
当一名情报官员被敌对国(文明国家)拘捕后,通常首先受到审问,有时会被大作宣
传,而后接受大判决,被送进监狱。他可能会被判死刑,但不论如何,都不大可能最后
执行(除非是在真正的战场上)。就算确实要执行,都要经过一个很长的过程。他通常会
被用作筹码,在以后用来交换在其他方面可能同等重要的被捕情报官。(我要再一次强调
,这种规则只通行于明国家。不幸的是,始终不能确保如此。)
U-2间谍飞机的鲍威尔就是一个典型样例,他后来被用来交换苏联间谍阿贝尔。阿贝
尔操纵着在纽约的一个间谍网,逮捕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是一个有着钢铁般意志
的人,在联邦调查局对他进行的长时间讯问下,仍然什么也不承认,甚至不说出他的真
名。他的美国辩护律师在为他的死刑作辩护时声称,有一天美国可能会需要一个活的阿
贝尔,去交换自己的被捕的间谍。
这一声言后来得到了应验。
从那以后我们交换了很多间谍,一般是不公开地交换。
如果事情不像当场抓获那样明确,那么政府情报部门会如何做,怎样做呢?杀掉那
可恨的间谍?当然不是。
后来我还知道,已暴露的间谍对另一方来说可能是一件宝贵之物。可以对他悄悄地
进行严密监视,他的日常活动可能会引出很多的间谍,甚至可以网获一个完整的间谍网
。或者,可摆布他使他成为双重间谍。这也是中情局和英国军情六处(MI-6)等情报机关
小心地对其敏感雇员的身份进行保密的原因之一。
中情局过去30年的历史直接表明,处决在情报行业中不是一种聪明的手段。
在我22年的情报生涯里,有20年是从事非官方的深度潜伏工作(即:“不通报的”非
官方掩护官员,它不告知派驻国,所以是潜伏的,适于暗中活动。同时也不受外交赦免
权的保护,也不受双方政府间的“默契”的保护)。与这种工作在中情局里被认为是最难
的任务之一,也就是一般人想象中的间谍。这期间我从未听说过中情局情报官处决别人
或在不很野蛮的国家被杀害。
从实质上讲,中情局的特务官员不是军事官员。他们可能精于射击,徒手搏斗,但
这些技能是在他们的个人经历中学会的,而不是从中情局的培训课程中学到的。
我并非试图开脱中情局过去所犯的“孽行”。我毫不怀疑除了公众已不感兴趣的肮
脏伎俩外,中情局曾犯下很多的“孽行”。我在此不过想说明情报行动官员的“一般”
使命。
如果有一天中情局不得不组建军队,发动一场秘密战争的话,那也是在美国政府指
令下发生的,中情局只不过是一个工具。中央情报局至少从其原本上只是联邦政府职能
部门下的一个机构,它要满足政策制定者的要求。想将它变成个人势力,和用它达到政
治目的,都是不轨的企图和行为。
就我所能肯定的而言,中情局一般不杀人。在战争时期是有可能的。但是,我无法
接受那些说中情局机构有组织地系统地执行刺杀与处决任务的故事。这些故事属于小说
和娱乐。
如果确实有杀人,那可能发生于军事冲突中,而且可能是由准军事机构执行的,绝
不会是由假想得神乎其神的所谓“打击者(hitman)”或“中情局职业刺客”执行,更不
会由中情局官员本身去执行。
当然,这也并不表明从未有杀人的情况发生,而只是表明“杀人”这回事离中情局
情报官的思想有多远。即使是在休闲开玩笑的时候,“杀人”也不成其为话题。
我在中情局的这些年中,包括在与恐怖分子打交道的日子里,只看到过一次中情局
人员携枪在身。当时我与我们在罗马的苏联处负责人见面。他双手笨拙地提着一个棕色
的袋子,那情景就像是袋子里有只死老鼠似的。我感到奇怪,往袋子里瞧了一瞧,看到
一支新式的勃朗宁0.45半自动手枪。我问他带“那玩意儿”干什么,他回答:“苏联人
近来不大喜欢我。”
那是1985年8月,正值维达利·尤尔琴科叛变之后,形势很紧张。但是我们的苏联处
负责人提袋子的样子,实在不能给我“西部快枪手”的印象。
在特定场合,情报官员也随身携带武器,保护自己不受恐怖分子的袭击或毫不犹豫
拔枪相向。但这都是正常情况外的特例。随身携枪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有一些组织袭击
美国官员,这属于自卫防护措施,而不是进行间谍活动使然。
我们这些非官方保护的情报官员是不允许带武器的。我们像一般人一样接受质询。
若有武器,我们会毫无例外地交给自己的大使馆保管。
我总随身带着一把刀,刀锋的长度在美国法律所规定的4英尺(10公分)的允许范围内
。我当然不把这把刀作为攻击性武器。而且也不像是我的自卫武器,只是一件工具。我
擅于使用利刀。我也知道很多种杀人的方法,但不会用刀去杀人,而且从一开始,我就
不需要去杀什么人。
官方保护情报官员的准则有一些不同。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都随身佩枪。
我听说过一个情报官在会见一个新加盟的特工时,要那个特工看他腋下的那支大口
径半自动手枪。这个“牛仔”情报官想让新特工有个深刻的印象,但他做过头了。那个
特工感到很震惊,与另一个情报官报告了这一事件。结果“牛仔”情报官被他的上司狠
批了一顿。
请允许我再一次重申,杀人是与中情局的正常间谍活动格格不入的。
有一次我听到一位中情局的高级人士的咆哮声:“我们真的杀人吗?拿出证据来!
捕风捉影是不行的!看在上帝的份上,别把捕风捉影的说法当作什么证据!”
我相信我是惟一曾经自愿要求去“清除”一个很棘手的特工的情报员,而且还提出
了书面要求,这可是够蠢的了。我写道:“如果问题真是危险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
…请为我提供必要的‘工具’,我将‘清除’他。”
不过这是我早先时候的事了,那时我还不知道“中情局不杀人”这一信条。
总之,我之所以提出了一个非常荒谬的建议,是当时觉得在那种形势下我有责任提
出。这并不意味着我有什么野心,或想哗众取宠。然而,我的建议未能引起任何程度的
重视,完全被置之不理,没有任何官方意见。我想,这种事就像过眼烟云,没有人喜欢
这种事,也没人愿意提起。
我的联络官私下劝我说:
“这不是在热带丛林里,也不是在什么战场上。你怎么会想到去杀人?”
当我把这事告诉我的一位看过情报站资料的朋友时,他压根儿不信,于是翻阅了过
去的资料,边看边笑我:“难以相信,难以相信。”后来他说我欠他一个人情,因为他
没有把这份文件给大家看,要不然定会是满堂哄笑。
中情局可能会利用黑社会组织,但不会让他们去杀人。1976年,总统签署了一条规
定,禁止中情局从事政治暗杀活动。其很重要的原因是要防止中情局涉足政事。因为中
情局的加入对政治会有很敏感的影响。
显而易见,中央情报局的作用是从事间谍活动,而不是从事恐怖活动和谋杀。对于
情报官来说,虽然不会招致杀身之祸,但被捕终究是“走麦城”。这毕竟意味着工作的
失败。
被当场抓获后,不论是否遭到胁迫,承认自己真实身份和所执行的使命,会招致10
年或20年刑期,甚至在充满敌意的异域监狱里囚禁终身。对于一个情报官而言,这实在
没有什么好值得吹嘘的,不是什么荣耀之事。不管实际被囚时间的长短,被捕都意味着
工作上彻底的失败,对情报官的个人生涯和自信心都是沉重的打击。牺牲被认为是一种
荣誉,但对于自己的家人而言,就太残酷了。
我记得中情局长官威廉姆·卡塞曾想把摆在中情局办公室大楼入口处的内森·黑尔
铜像搬走,他这样做是因为内森·黑尔是一个被捕处死的间谍,也就是一个失败的间谍
,不是一个好榜样。很明显不能以现在的标准去要求当时年轻的内森·黑尔,这是不现
实的。铜像没有被移走,至今还在那儿,反绑着双手,向后来人昭示这一职业的危险性
。
承认失败是很难的。但明知已经失败却不肯承认,则会显得滑稽
。有位情报官向我详细讲述了一个故事。
他要在瑞士会见一个共产国家的特工。瑞士是中立国家,也是国际间谍活动的一个
舞台。
糟糕的是,他的特工这时已受到怀疑,被那个共产国家的四个秘密警察盯梢。我们
的情报官会见了那位特工,两人一齐走在城中静谧的街道上,而那四个秘密警察也在街
上跟踪他们。更糟的是,瑞士虽然是一个中立国家,警惕性却很高,已发现那四个来自
共产国家的“不安分子”,于是,瑞士安全部门派出了12名安全人员,每组3人,分别盯
梢一个秘密警察。这样,18个人走在大街上。这简直是名符其实的游行,就差没有乐队
了。
最后瑞士方面觉得这太滑稽了,实在是过于戏剧化,便制止了这一事件。6个人都被
扣留了,最后却只有我们的美国情报官获释,因为他有外交身份(官方掩护的安全性于此
可见一斑)。
我瞪目结舌地听完了这个故事。
到今天我还觉得这情景十分好笑,十八个神情严峻,面无表情的人,同时走在安静
、美丽的瑞士街道上,真像是电影里的场景。
我感觉很意外,我们的情报官并没发现有十六个人在后面跟踪他和他的特工(经过常
规、简单职业训练就应有这点本领),更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在详细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竟
没有丝毫窘迫的神情,我想这大概正是他失败的原因吧。
情报官员还会遭遇其他的危险,在广泛报道的大使馆爆炸、谋杀、恐怖活动、绑架
、刑逼和处死以及一般的交通事故中都可能遭受死亡。
中情局大厅入口处有一方荣誉榜,所幸的是,载入其中的有名或无名的牺牲者人数
还未超过60人。
在间谍活动中,欺骗是最常见的伎俩之一。因此,外表上道貌岸然的情报官,必须
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撒谎这一伎俩,并将其视为专业素质之一。
无疑,这对于一惯被认为受过良好教育和有教养的美国政府官员而言,可能是很困
难的一件事。骗人撒谎的确有悖于他们的信仰,也不同于他们过去的行为。
更难为人的是,中情局又明确要求,对自己的同事不容使用这种职业伎俩。如此自
相矛盾的原则,能否令人贯彻始终,信守如一?
还有一个矛盾:一次又一次地撒谎,会不会使一个人对真话和诚实的感觉变得迟钝
起来?
不必要的谎言会产生危害;无谓的谎言会引致误解,失去信任,甚至招致怨恨,应
当避免。
当人们觉得对方有必要撒谎时,是可以接受谎言的。但如果觉得自己不被信任,或
觉得被谎言愚弄时,就会厌恶谎言。简而言之,没有人愿意受到侮辱,这是情理之中的
事。虽然我们都知道这一点,但许多人却不明白这是生活的基本道理之一。
我认为,即使在偷看了别人的信件而不为人发觉的间谍圈里,诚实仍然是最好的准
则。
在和认识多年的外界朋友闲聊时,我也变得吞吞吐吐。没有多久,我就不再执意于
想见他们了。
从此我的朋友仅限于同事,开始了一种非常封闭、与世隔绝的陌生生活。
有多年资历的情报老手,脸上往往就像戴着副石质面具一样令人费解,从不表露一
丝一毫的内心想法。就算有笑容,也显得高深莫测,令新手惶然无主。他们乐于此道,
神秘就是力量。
在人们想象中,面无表情一言不发似乎是优秀间谍所应具备的品质。但事实正相反
,如此表情,只会令人第一眼就怀疑你是间谍。有人担心面露笑容可能会暴露秘密,就
像是水缸破了,里边的水会喷泄出一样,这一点可以理解,但若依此推论,憋尿时就不
能赶紧找厕所,而只能是:不动,不想,死死站在原地。
后来我体会到,这样做事实上是缺乏经验、不胜任情报工作的表现,会令人不适和
引起猜疑。
从事情报工作,保持沉默当然是一种好的品质,但更好的品质是表现自如,灵巧发
挥。
在职业需要的情形下,连眼都不眨一下,就能撒出弥天大谎。同时又能及时回避哪
怕是只会引起些微疑虑的不当言行。
我从未接受过武器训练,我想绝对无此必要(我希望自己不会成为打击目标)。但因
为我的经历的缘故,我熟知如何使用常规武器。
我会些东方武术,这是在生活中耳濡目染学就的,就像美国小孩都会打篮球一样。
但这并不是参加中情局工作的前提。
从生活经验中我体会到在真正对峙时,反复操练和勇气,是取得成功和胜利的关键
所在。
用空手道劈击对手头颅,当然是最棒的了。人人都知道这种武技是要经过反复锤炼
的。
但随手抓起玻璃烟灰缸,向对手头上猛击,就是经验之举了,而且很有效。我想有
很多人没有这种本能。在非常情形下,能这样做,无疑是一大优势。
但是,最上乘的胜利却并不得之于暴力和痛苦,而是安然走开。
摘自《我在美国中情局的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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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国虽大 好战必亡
天下虽安 忘战必危
我是一只大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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