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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anyeshu (三叶树), 信区: Green
标  题: 大校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07月22日14:43:32 星期六), 转信

少数国家校级军官中最高一级的军衔称号。大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出现的一级衔称
,最初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设置。中国人民解放军于 1955年和 1988年两度实行
的军衔制度中,均设有此衔。设有大校军衔称号的国家,还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摩
洛哥。
  人民解放军的大校军衔称号,1955年----196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期间规定,可以
授予军长、副军长、师长和副师长等四个级别的军官。1988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
军衔条例》规定,大校军衔可以授予副大军区职、正军职、副军职、正师职和副师职等
五个级别的军官。1994年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大校军衔只授
予副军职、正师职和副师职等三个级别的军官。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规定,大校只
是副师长的编制军衔。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设大校军衔,有的国家不承认大校是高于上校的一个军衔等
级,往往同他们国家的上校对等,在名称的翻译上译为“资深的上校”或“老上校”。

◆军事制度
◆军事理论
◆军事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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