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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rsy (Green Mouse), 信区: Green
标 题: 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May 15 13:18:13 2002) , 转信
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简称“欧安组织”),前身为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简称“欧
安会”。
20世纪50年代,前苏联最早提出召开全欧安全会议的设想。
1966年7月,华约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提出召开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倡议。
1972年5月,美苏就召开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问题达成协议。
1972年11月22日~1973年6月8日35个国家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召开大使级会议草拟了
《赫尔辛基最终建议蓝皮书》规定了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讨拾的范围和日程。
1973年7月~1975年8月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分3个阶段举行,并最后签署了《赫尔辛基
最终文件》。
至此,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正式成立。该组织的任务是处理早期预警、冲突防御和危
机处理。此后到1995年初,又先后召开了4次续会和3次首脑会议。
1995年1月1日,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正式更名为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2000
年轮值主席为奥地利外长贝尼塔·费雷罗—瓦尔德纳,秘书长为扬·库比斯,议长为罗马
尼亚前外长塞韦林(2000年7月接任)。
主要组织机构有:
(1)首脑会议,每两年举行1次。
(2)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组成,每年至少举行1次。
(3)议会,每年举行1次会议。
(4)安全合作论坛,由各成员国代表团组成,每周举行1次会议。
(5)秘书处等。
成员国:共有55国(2000年底),分别为:马耳他、马其顿、土耳其、土库曼斯坦、
比利时、丹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加拿大、立陶宛、卢森堡、圣马力诺
、安道尔、冰岛、吉尔吉斯斯坦、列支敦士登、西班牙、匈牙利、亚美尼亚、芬兰、克罗
地亚、希腊、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波黑、波兰、法国、拉脱维亚、罗马尼亚、英国、
保加利亚、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美国、南斯拉夫(1992年被终止成员国资格,2000年11
月恢复)、爱尔兰、爱沙尼亚、格鲁吉亚、荷兰、挪威、梵蒂冈、捷克、奥地利、葡萄牙
、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塔吉克斯坦、瑞典、瑞士、塞浦路斯、意犬利、德国、摩尔多
瓦和摩纳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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