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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rsy (Green Mouse), 信区: Green
标 题: 国际原子能机构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Dec 29 09:41:45 2003), 站内信件
1954年,第九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要求成立一个专门致力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国
际机构。经过两年的筹备,有82个国家参加的规约会议于1956年10月26日通过了国际原子
能机构的规约。1957年7月29日,规约正式生效。同年10月,机构举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
机构正式成立。我国政府于1984年递交了接受机构规约的接受书,成为正式成员国。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宗旨是谋求加速和扩大原子能对世界和平、健康及繁荣的贡献,确
保由其本身,或经其请求,或在其监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于任何军事目的。国际原
子能机构不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但与联合国订有关系协定,同联合国大会、经济及社会
理事会和安全理事会有直接关系。该机构自成立以来,在按照《规约》规定的保障监督和
和平利用核能两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防止核扩散、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发挥了重要的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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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怕猫?
那是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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