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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国为什么要自己处理“东突”分子?(上)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Jan 24 14:02:36 2002) , 转信
据中新网22日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孙玉玺在当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如果在
阿富汗战争中被俘的“东突”恐怖分子是中国公民,有关方面应将他们交给中方依法处理
。
在记者招待会上孙玉玺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们注意到在阿富汗战争中确实有一些被
俘的维族人。这些人实际上是“东突”恐怖分子,他们与国际恐怖势力有着密切的联系。
如果这些被俘的恐怖分子是中国公民,有关方面应将他们交给中方依法处理。
孙玉玺说,中国政府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无论恐怖主义发生在何时、何地、针
对何人、以何种方式出现,中国政府都将与国际社会一道予以严厉谴责和坚决打击。
《“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发表题为《“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的文章首先指出,恐
怖主义是当今世界一大公害,对国际社会的和平、安全与秩序构成了巨大威胁。
长期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境内外的“东突”势力为实现建立所谓
“东突厥斯坦国”的目的,策划、组织了发生在中国新疆和有关国家的一系列爆炸、暗杀
、纵火、投毒、袭击等恐怖暴力事件,严重危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
会稳定,并对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
那么,“东突”问题是如何产生,“东突”恐怖势力从事了怎样的恐怖活动?
“东突厥斯坦”(简称“东突”),这一名词出现于19世纪末期。“斯坦”原为“地方
”、“区域”之意,但“东突厥斯坦”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概念,而是某些老殖民主义者
为肢解中国提出的一个政治概念。
突厥最初是一古代游牧民族的专称。公元5世纪,它活跃在阿尔泰山一带。公元6世纪
中叶至8世纪中叶,它活跃于我国北方草原,与中原地区自西魏至隋唐诸王朝发生了多渠道
、多层面的交往。公元552年,突厥建立汗国,其鼎盛时辖境辽阔。在隋朝和唐朝初期,突
厥曾是称霸于中国北部的一大势力。尔后,分裂为东、西两部的突厥,为争夺汗权而争斗
不休。8世纪中叶,东、西突厥汗国相继灭亡,其后裔逐渐融入了其它民族之中。而11世纪
以后在国外有的史籍中使用的“突厥”,已经不限定于原先的突厥人,而是对一切操阿尔
泰语系突厥语族诸民族的共称。到了19世纪末,有人主张把生活在博斯普鲁斯海峡至阿尔
泰山脉之间的所有操突厥语的民族联成一体,组成一个国家。但在历史上,一些人声称的
由所有突厥人组成的统一国家不曾存在过。
为了达到分裂和控制新疆的目的,某些老殖民主义者进而把新疆称为“东突厥斯坦”
(与之相对应,今天的中亚诸国被称之为“西突厥斯坦”),编造所谓新疆是“东突厥”人
的家园的谬论。
从公元前60年汉朝设置西域都护府起,新疆就是中国疆土的一部分。此后,中央政权
对新疆的管辖没有间断。但在20世纪初以后,一小撮狂热的新疆分裂分子与宗教极端分子
,根据老殖民主义者制造的歪理邪说,编造了一套所谓的“东突”理论。鼓吹“东突厥斯
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其民族有近万年历史;鼓噪所有操突厥语和信奉伊斯
兰教的民族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否认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
的历史,叫嚣“要反对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灭“异教徒”。
“东突”理论形成后,形形色色的分裂分子都打着“东突”的旗号进行活动,企图实
现其建立“东突厥斯坦国”的妄想。
从20世纪初至40年代末,“东突”势力在外国势力的怂恿、支持下,多次制造动乱。
1933年11月,沙比提大毛拉等在喀什建立了所谓“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这是分裂主义
分子把其理论变为现实的一次尝试,但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反对下,不到三个月便瓦解了。
新疆和平解放以后,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新疆社会稳定,经济
不断发展,人民生活迅速改善,形势整体是好的。但是“东突”势力并不甘心失败,他们
违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愿望,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伺机从事分裂破坏活动。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的影响下,境内外部分“
东突”势力转向以恐怖暴力为主要手段的分裂破坏活动。一些“东突”组织公开宣扬要通
过恐怖暴力手段达到分裂目的。在警方查获的“东突伊斯兰党”、“东突反对党”等组织
的纲领中明确提出,要“走武装斗争道路”、“在人口集中的地区制造各种恐怖活动”。
他们编印的小册子《我们的独立是否有希望》毫不掩饰地宣称要不惜代价在幼儿园、医院
、学校等场所制造恐怖气氛。“东突”恐怖势力策划实施了一系列血腥的恐怖事件,留下
了一篇篇血淋淋的记录。
“东突”暴行大起底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01年,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在中国新疆境内制造了
至少200余起恐怖暴力事件,造成各民族群众、基层干部、宗教人士等162人丧生。440多人
受伤。其主要恐怖活动有:
(一)制造爆炸
同世界上大多数恐怖势力一样,“东突”恐怖势力热衷于借助把矛头指向无辜平民的
爆炸手段,以制造恐怖气氛、扩大影响。
1991年2月28日,“东突”恐怖组织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客运站录像厅制造的一起
爆炸案,造成1人死亡、13人受伤。同日,恐怖分子还在县城一个体商店安置了炸弹,爆炸
未遂。
1992年2月5日,正当中国各族人民欢度春节时,恐怖组织在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52路
、30路公共汽车上制造了两起爆炸事件,两辆公共汽车被炸毁,造成3人丧生、23人受伤。
他们还在一影剧院和居民住宅楼中各安置了一枚定时炸弹,被发现后排除。
1993年6月17日至9月5日,“东突”恐怖组织相继在新疆南部地区的商场、集贸市场、
饭店、文化场所等地制造了10起爆炸案,造成2人丧生、36人受伤。其中,6月17日在喀什
市地区农机公司办公楼进行的爆炸,造成大楼坍塌,2人丧生、7人受伤;8月1日在喀什地
区莎车县外贸公司录像厅进行的爆炸,造成15人受伤;8月19日在和田市文化宫前的爆炸,
造成6人受伤。
1997年2月25日,“东突”恐怖组织再次将恐怖活动引向新疆首府,制造了乌鲁木齐市
2路、10路、44路公共汽车爆炸案,造成3辆公共汽车被炸毁,包括维族、回族、柯尔克孜
族、汉族群众在内的9人丧生、68名乘客被炸得腿断肢残,严重受伤。
1998年2月22日至3月30日,“东突”恐怖组织在喀什地区叶城县连续制造了6起系列爆
炸案,致3人受伤,天然气输送管道被炸坏引起大火,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1998年4月7日凌晨,恐怖组织在叶城县公安局负责人住房窗台、县政协副主席和喀什
地区行署副专员住宅门前等处,连续制造8起爆炸事件,炸伤8人。
(二)进行暗杀
为了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恐怖气氛,恐怖势力不但把矛头对准汉族群众,也对准维吾
尔族干部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把他们当作“异教徒”杀害。
1993年8月24日,两名"东突"恐怖分子将喀什地区叶城县政协常委、大清真寺主持阿不
力孜大毛拉刺成重伤。
1996年3月22日,两名恐怖分子蒙面持枪闯入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伊协副主席、清真寺副
主持阿克木司地克阿吉家中,将其枪杀。
1996年4月29日凌晨,10余名全副武装的恐怖分子分别闯入库车县阿拉哈格乡库纳斯村
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人大代表卡吾力·托卡和当地的3名维吾尔族基层干部家中,采取爆
炸、枪击、刀刺等手段,制造了血腥的恐怖事件。恐怖分子向卡吾力·托卡家投掷了2枚炸
弹,致卡及其妻重伤;卡的弟弟阿吾力托卡被恐怖分子连刺7刀致死,其妻被刀刺后又遭枪
击身亡;卡吾力·托卡的儿子艾尼瓦尔卡吾力被恐怖分子连刺9刀、头部遭枪击身亡,其妻
也身中8刀、头部中两枪身亡;村干部加如甫买买提明被刺成重伤。
1996年5月12日,“东突”恐怖组织策划了对全国伊斯兰教协会常委、新疆政协副主席
、喀什伊协主席阿荣汗阿吉的暗杀。当日清晨,阿荣汗阿吉和其儿子在去艾提尕清真寺做
礼拜的途中遭4名恐怖分子袭击,恐怖分子对阿连刺21刀,其儿子被刺13刀,两人均致重伤
。
1997年3月23日凌晨,以吐尔逊吐地为首的一伙恐怖分子,闯入阿克苏地区金银川垦区
负责人艾买尔江家中,将艾夫妇杀害;同年7月3日凌晨,这伙恐怖分子又闯入阿瓦提县拜
什力克乡一村干部吐尔地尼牙孜家中,将吐夫妇2人杀害。
1997年11月6日凌晨,以买买提吐尔逊为首的恐怖组织,秉承境外“东突”组织的旨意
,将全国和新疆伊协委员、阿克苏伊协主席、拜城县清真寺主持尤努斯·斯迪克大毛拉枪
杀于去清真寺做礼拜的途中;1998年1月27日,这伙恐怖分子又将去清真寺做礼拜的叶城县
政协常委、县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阿吉枪杀。
1997年6月4日,4名恐怖分子闯入和田地区墨玉县恰其克乡荒地村干部买买提肉孜·买
买提家,对买连捅11刀致其死亡。
1999年8月23日,以牙生买买提为首的10余名恐怖分子闯入喀什地区泽普县波斯喀木乡
派出所指导员胡达拜尔迪·托乎提家中,将胡及其儿子杀害,胡身中38刀,其子头部中枪
。杀人后,恐怖分子又纵火,胡妻被烧成重伤。
2001年2月3日,一伙恐怖分子闯入喀什地区疏附县法院干部买买提江·亚库甫家中,
对买连捅38刀,将其残酷杀害。
(三)袭击警察和政府机关
1996年8月27日,6名恐怖分子身着迷彩服,乘车到叶城县江格勒斯乡政府,割断电话
线,杀死副乡长和在此值班的一名警察;随后又闯入该乡一村,将3名治安员和1名水管员
绑架到10公里外的戈壁滩上杀害。
1999年10月24日凌晨,恐怖分子携枪支、大刀、爆炸燃烧装置,袭击了泽普县赛力乡
公安派出所。他们包围派出所,连续投掷燃烧瓶和爆炸装置、开枪射击。之后闯入派出所
枪杀了1名联防队员和1名留置审查的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伤了1名警察和1名联防队员。后
将派出所10间房屋、1辆吉普车和3辆摩托车烧毁。
(四)实施投毒、纵火
1998年1月30日至2月18日,“东突解放组织”的成员在喀什市制造了23起系列投毒案
,致4人中毒、1人死亡,数以千计的牲畜死亡或中毒。
1998年5月23日,在境外接受过专门训练、被派入境的“东突解放组织”成员在乌鲁木
齐市华都商厦、大西门、河滩路布料批发市场、长征旅社批发市场、红山木材市场、乌鲁
木齐旅社、商贸城等繁华场所投放了40多枚化学自燃纵火装置,制造了15起纵火案,扬言
“要将乌鲁木齐变成一片火海,要造成几百万、几千万、几亿元的损失”。由于及时发现
和扑灭,才未造成重大危害。
1999年10月11日,3名恐怖分子在和田市棉麻公司棉花收购站棉花堆中安放3枚定时爆
炸引燃装置,其中1枚爆炸引起棉垛起火,烧毁棉花约2吨。另2枚爆炸装置被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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