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ersy (Green Mouse), 信区: Green
标  题: 美国2002年《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内容及分析(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Oct 12 13:41:28 2002) , 转信

对新国家安全战略的几点看法

  一.美国施行“先发制人”的政策对国际社会的稳定构成很大的危险

  布什从2002年6月1日就抛出在必要时美国将对恐怖分子和企图获得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的“无赖国家”采取先发制人打击的策略。现在,“先发制人”作为一项美国的国家安全
政策确定了下来。这种政策没有法律依据、不道德而且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有损于国际社
会的稳定。

  首先,“先发制人”是一项侵略性的政策,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国际法的
有关规定。虽然美国积极地为“先发制人”寻找法律依据,并冠于其“合法自卫”的名义
,但是,《联合国宪章》第2条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7项原则,其中第3项:以和
平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第4项:不得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的原则。另外,197
4年12月14日第29届联大通过的“联合国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第一条明确规定:“侵略是
指一个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以本‘定义’所宣
示的与联合国宪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而对于自卫,国际法的原则是:“只
有在对实际的武力威胁采取自卫行动时,行使武力才是正当的”,美国为了对付“无国籍
”的恐怖分子的袭击而对主权国家采取先发制人的军事行动,甚至以发展大规模毁灭性武
器为借口,对所谓的“无赖国家”进行先发制人的打击,这明显地违背国际法而构成侵略


  其次,借助这项政策,美国可能利用各种名义,对地区竞争者和美国认为与其作对的
国家进行先发制人的打击。布什政府认为,美国要保持全面的军事优势,不允许自己在全
球和地区的军事主宰地位遭到任何国家的挑战,而且美国将“不惜一些代价,挫败一切国
家未来的军事挑战”。在《报告》中,布什总统同时强调“确保军事优势”和“先发制人
”的打击方针,有可能对“挑战者”或者它认为掌握有“危险武器”的不友好国家采取先
发制人的打击,防患于未然。布什总统即将发动的“倒萨”战争就是一个很鲜明的例子。


  再次,美国采取先发制人的政策,将为国际社会解决争端开启危险的先例。《华盛顿
邮报》评论认为,布什政府宣布将对潜在的敌人发动先发制人的进攻的战略可能为某些国
家树立先例,导致其他国家也绕过联合国对敌人发动单边袭击。美国防务信息研究中心主
任布鲁斯·布莱尔也认为:美国通过这一战略为世界树立了一个坏榜样,它等于在鼓励其
他国家仿效美国的做法,实行“先发制人”,而且自以为合法。

  二.美国并没有抛弃威慑与遏制的政策

  布什政府提出在必要时对恐怖分子和“无赖国家”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策略,但是,
并不像一些分析家所认为的美国已经完全抛弃遏制政策,实际上威慑与遏制仍是保卫美国
国家安全的主要政策。《报告》指出,美国“要通过保持其国防的绝对优势,以遏制未来
的军事竞争,威慑对美国军事霸权的挑战以及针对美国及其盟国利益的威胁”。

  先发制人和威慑并不矛盾,它们所针对的对象和面向的层次不同。先发制人目前主要
是针对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的恐怖分子和企图获得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无赖国家”,美
国能够通过先发制人的打击将其摧毁,而它们也没有还手的余地。而威慑的对象是具有强
大的军事力量,能够对美国的军事霸权构成挑战或威胁的国家。

  布什宣布先发制人的政策,本身也是一种威慑策略。《报告》指出,“对于大规模毁
灭性武器的扩散,美国必须在威胁发生之前遏制和预防”。通过宣布先发制人的政策,可
以有效地遏制和吓阻潜在的敌人对美国的攻击。

  三.美国的“单边主义”色彩变得更浓。

  布什政府从一上台,就表现出强烈的“单边主义”色彩,先后抛弃《京都议定书》,
退出《反导条约》,反对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这次,布什政府新的国家安全
战略带有更浓厚的“单边主义”的色彩。美联社评论认为,新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加
强了布什总统所追求的“单独行事”的超级大国外交政策。布什在《报告》中也指出,美
国在打击恐怖主义和预防“无赖国家”使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时,“会一如既往地争取获
得国际社会的支持,但即使得不到联合国的支持,美国也将单独对敌人进行打击”。目前
,美国正在紧锣密鼓的策划军事打击伊拉克,布什政府选在这一时刻公布这份《美国国家
安全战略》,意在向联合国施压,显示美国对伊拉克的态度是坚决的,即使得不到联合国
的授权,美国也将对伊拉克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行动。(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王连成
刘华秋)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 [FROM: 202.118.228.120]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113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