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cxz (Wordonbeach), 信区: Work
标 题: 就业政策问答--患病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规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6月02日09:26:36 星期一), 站内信件
患病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规定如下:
毕业前夕学校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正常工作者暂不办理就业手续,让其回家修养
。
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
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口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应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
--
花开堪折直须折
莫待无花空折枝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11.93.58.19]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614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