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cxz (Wordonbeach), 信区: Work
标  题: 就业政策问答--毕业生就业程序?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6月02日09:30:46 星期一), 站内信件

毕业生就业程序? 
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第四学年的第一学期底开始。按照教育部规定,用人
单位选拔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每年11月20日之后才能到学校开展“供需见面”活动。 
①  由院系和学校组织进行毕业生个人信息统计及资格认定(第三学期末进行); 
②  由学校提供就业信息,并负责推荐; 
③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④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⑤  由学校将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就业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国家教育部; 
⑥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下发,由省市地方调配部门按计划办理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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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堪折直须折
莫待无花空折枝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11.93.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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