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pippen (Mizuno), 信区: Work
标  题: 公务员的任职形式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Oct 15 20:12:58 2003), 站内信件

  我国公务员任职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选任制

  指由法定选举人投票,经多数通过,决定公务员职务的任免。可分为直接选任和间接
选任二种,任期有限。我国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就是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
会 
选举产生或决定任命的。一般说来,选任制能较好地反映人发群众的意愿,体现民主管理
的原则,并且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但是,由于最能得到选民拥护的人不一定就是最优秀
的公务员,因而实现选任制时,必须完善选举制度,加强选举工作的民主管理,培养人民
群众的民主意识,使人发群众真正行使并善于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严禁各种非组织活动和
派别活动。

  (二)委任制

  指由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其辅助人员或执行人员担任一定公
务员职务的行免形式。我国公务员的委任制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领导职务序列公务员
的提名、任命、也包括政府各部门领导机关对本单位对各级行政负责人和普通公务员的委
任。委任制的优点是权力集中,指挥统一,任用程序简单明了,有利于配备能够合作共事
的工作人员。但有时也容易受个人主观片面性的影响,难以从法律上制度上杜绝用人中的
不正之风,容易出现压制民主、任人唯亲等现象。因此实行委任制,必须对行政主管领导
委任权的使用条件、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对委任对象的资格条件、能力水平有一定的明确
规定:同时,还要注意走群众路线,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以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及主观
随意性的出现。

  (三)考任制

  指国家公务员管理机关根据统一标准,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程序任用国家公务
员的形式。它遵循公开、民主、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实用
性。它可以最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防止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它的缺点是,统一考试
的形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很难全面充分反映出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聘任制

  它是一种通过聘任和应聘双方签定聘约,聘请人员担任公务员职务的任免形式。合同
期内,在法律的监督和保护下,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合同期满根据双方的协商情
况,可继续聘任,也可解聘。它可分为公开招聘和限制范围聘任二种形式。
 

--
别把爱变成伤害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 [FROM: 218.9.116.57]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133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