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pippen (Mizuno), 信区: Work
标 题: 公务员的任职程序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Oct 15 20:13:40 2003), 站内信件
在我国,任用公务员时,一般遵循下列程序:
(一)提名
通过行政领导提名,党组织推荐、群众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提出拟任职人员名
单。为了充分体现量才适用,举贤荐能的原则,搞好任职的提名工作,主管人事的部门以
及
各级领导应当特别注意在平时的工作中全面地考察每一位公务员,对他们的工作成绩、能
力以及素质等做到心中有数,并且掌握各级公务员的后备力量、储备状况,做到有计划地
提升。
(二)考察
人事部门对被提名的拟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能力和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必
要时,还可以进行测验或考试。对拟任领导职务的,还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必要时可以
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三)呈送
人事部门对拟任职公务员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整理出客观、公正、全面、详实的考
核材料,并填定《国家公务员职务任用审批表》一并报送任免机关。
(四)审批
任免机关根据公务员管理权限和上报材料,集体讨论,作出任职决定。按规定需报上
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还要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五)任命
由任命机关发布任职决定,委任领导职务的,要颁发任命书,并通知任职人员到职。
(六)公务员任职的各项程序完成后,要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
用国家行政权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
务员的廉洁,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对公务员的任职,提出了一些必要的限制条件,具体如下
:
(一)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工作需要特殊情况下的兼职,必须对拟兼职人员的
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工作量,及本人的工作能力进行综合分析,经审核确定能够胜任,
并按法定程序由任免机关批准,方可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但国家公务员不得
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二)为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年龄梯度结构,国家拟规定担任不同职务的国家公务员
的最高任职年龄。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达到最高任职年龄时,任免机关应免去其所
担任的领导职务,任命非领导职务或交流到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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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pippen 於 Oct 15 20:15:35 2003 修改本文.[FROM: 218.9.116.57]
※ 修改:.pippen 於 Oct 15 20:16:27 2003 修改本文.[FROM: 218.9.1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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