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bfb (polo), 信区: Work
标  题: 本专科生4月20日以后还是可以签约的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4月07日16:42:26 星期一), 站内信件

毕业生注意:

420之后学校要向教育部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
但这不代表签约就截止了,根据我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文件
毕业生毕业3年之内都可以进行签约、改派(已经落户单位的不算在内)

若在420以后签约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非生源地就业要求签约单位所在地省级人事部门出据接收意见,后学校给与签约并办理
派遣手续。如:
北京市:市属单位要求人事局出据接收函,部委单位要求国家人事部出据接收函
上海市:要求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据“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
的通知”
天津市:要求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据接收手续
广州、深圳市:要求市人事局出接收函
其它广东省地区:要求出据广东省省级就业主管部门批件
其它要求单位所在地区、市级或以上人事局部出据接收手续等等

注意:以上是落户手续,对于已经签约的同学也适用,无上手续原则上学校不能进行派遣
,用人单位也不能够给你落户,那么就成了“黑人”!

2。与生源所在地单位签约:
若该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管理权,则要求市属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出据接收意见。




毕分办
200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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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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