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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ippen (snowshuang's bub), 信区: Work
标  题: (北京)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落户须知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Nov  4 23:19:50 2002) , 转信



据京人学(1995)318号文件精神,对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报到、落户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1、接收单位是驻京中央各部门的,请到中组部办理入户手续;国各院各部门和军队企事业
单位接收的毕业生,请到国家人事部办进入户手续。

2、接收单位是北京市属各单位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先到用人单位报到,然后由用人单位人
事干部或学生本人到我处办理入户手续。

3、外地生源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人事干部集中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4、在北京人才中心立户存档的毕业生,其入户手续可由毕业生本人带《毕业生报到证》
,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迁移证,市人才中心出具的介绍信,家庭户口本到我处办理入户
手续。

  二、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请带《毕业生报到证》到我处核实,并填
写求职登记表,以便用人单位查阅和随时推荐。

  截止到9月底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请带《毕业生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或常住
人口登记卡,到我处办理印有“待分配”字样的报户介绍信,其中京外院校的毕业生,持
入户介绍到区县公安局签发入户通知单位,然后到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京内院
校毕业生持报到户口介绍信,常住人口登记卡,到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组织关系的转换

  党员:市属局、总公司接收的党员毕业生,其组织关系开到市委组织部;区、县接收
的党员毕业生,组织关系开到区、县委组织部;中央、部委及直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组织
关系开到其接收单位;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将组织关系转到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
业处流动党员党支部。

  四、办理入户时间:

8月1日至9月25日

  五、办理入户手续地点:

北京生源毕业生在11号房间;

外地生源毕业生在5号房间;

毕业研究生在6号房间;

中专毕业生在6号房间。

  六、办理入户手续需带以下材料:

由主管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报到函,并注明落户在点;

《毕业生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七、市公安局及城、近郊区公安分局地址:

北京市公安局 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东城区公安分局 东城区大兴胡同

西城区公安分局 西城区二厅龙路

崇文区公安分局 崇文区幸福大街34号

宣武区公安分局 宣武区梁家园1号

朝阳区公安分局 朝阳区元老胡同

海淀区公安分局 海淀区后官园15号

丰台区公安分局 丰台区七里庄21号

石景山公安分局 石景山区古城南里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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