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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ippen (snowshuang's bub), 信区: Work
标  题: 关于做好2002年北京地区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Nov  4 23:20:15 2002) , 转信



关于做好2002年北京地区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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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规定并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2年北
京地区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是国家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要继续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保证毕业生资源有效合理地使用。北京地区毕业研究生继续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
下,由培养单位指导和推荐,通过市场机制,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方
案。
    二、要加强对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的规划。重点抓好毕业生
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毕业生以国家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好国
家利益与个人发展的关系,实现自身价值与为人民服务的统一,自觉投身到祖国最需要的
地方和艰苦行业去工作。针对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特点,应重视和发挥导师在就业指导和求
职推荐中的作用,开展对毕业研究生面对面的就业咨询和职业生涯规划,并加强心理咨询
和指导,不断提高就业指导工作水平。
    三、继续坚持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服务范围制度。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服务范围主要是:
由国家拨款的学校、全民所有制科研单位、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
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所属单位。各培养单位要鼓励毕业生在
服务范围内就业,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和西部地区去建功立业。
    四、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落实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中关于"本市行政
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原
所在学校、科研机构不得收取培养费以及其他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
    五、把公布就业率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措施之一,2002年我委公布毕业研究生
的就业率,各培养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六、其他有关问题
    (一)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毕业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建功立业。积极动员西部地区生源毕
业生返回西部地区就业。对赴西部地区就业的非西部省区生源毕业研究生,我委将颁发《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支援西部大开发荣誉证书》。支援西部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可以将
户口留在家庭所在地。
    (二)对上报就业方案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研究生,应要求其回生源所
在地,由生源所在地主管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部门推荐在当地就业。不得派往当地的人才
交流中心和其他人才中介机构。
    (三)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到毕业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按时办理离校手续,可
以先将户口落回家庭所在地,将档案等关系转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培养单
位和就业指导中心继续推荐其就业,一年内落实单位的,可办理派遣手续(入学前为北京
集体户口的,只能将户口和档案关系暂存培养单位,一年之内落实单位的进行派遣)。超
过一年仍未落实单位的,将其档案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区县劳动局。
    (四)申请不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经培养单位批准后,按照北京市劳动局、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
及退学学生转为城镇失业人员的档案转移问题的通知》(京劳就发[1998]129号)的有关规
定,在毕业时将其档案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区县劳动局。
    (五)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未能成行的毕业研究生,在培养单位上报就业方案后要求就
业的,由培养单位上报调整就业方案,经教育部批准,派回生源地就业。
    (六)考取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毕业生,在培养单位上报就业方案后提
出不再攻读的及考博未被录取的,回生源地就业。
    (七)毕业研究生派遣后,培养单位一般不再受理调整申请。
    (八)以定向和委托培养方式招收的研究生,要严格按合同就业。
    (九)对中途退学的研究生可降一个层次派回来源省区。即博士生退学按硕士生派遣
,硕士生退学按本科生派遣。退学材料报市教委备案。
    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做好毕业生就业
工作关系到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各个高等学校、科研
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努力工作,确保北京地区2002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顺利
进行。

 

附件:
               2002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表


2001年11月    布置2002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工作
2002年1月     印发《关于做好2002年北京地区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


            好2002年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02年2月     汇总北京市属研究生培养单位春季各类研究生就业方案上报教育部
2002年3月     为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就业手续
2002年5月     审核北京地区京外生源毕业生留京情况;汇总北京市属研究生培养单位暑
 

            期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上报教育部
2002年6-7月   集中办理本专科毕业生和暑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手续
2002年8月     总结2002年毕业生派遣情况;公布毕业生就业率
2002年9月     办理毕业生改派
2002年10月    全面总结200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
2002年11月    布置2003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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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 [FROM: 218.8.8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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