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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ippen (snowshuang's bub), 信区: Work
标 题: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政策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Nov 4 23:16:54 2002) , 转信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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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上海就业的条件
要求进上海就业的毕业生,应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能
力),身心健康,在上海已落实就业单位,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并具备:
曾荣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或学生干部称号;
所学属本市高校缺门专业;
所学属本市重点工程、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艰苦行业急需紧缺专业;
父母有一方面由上海支边或常驻户口已迁入上海;
有其他特殊条件和原因;
引进本科学历毕业生,以上海地区的高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院校和国家重点院校的毕
业生为主。
二、办理程序
1、学生向已达成就业意向的用人单位索取《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
,根据要求如实填写个人资料栏目。
2、用人单位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本单位资料栏目,把申请表交学生。
3、学生凭“申请表”向学校索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并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
、推荐表、在校期间获得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有关材料交学校就业管理部门
审核。
4、学校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签
字。
5、学生将经学校审核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个人推荐表原件
和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有关材料交用人
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在确认毕业生递交材料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在确认毕业生递交材
料齐全,符合要求后签字盖章,并由用人单位把全部材料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知道中心,
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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