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sxdm (猫王), 信区: HotNews
标  题: 世贸组织的宗旨、职能及基本原则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0月23日12:18:13 星期二), 站内信件

世贸组织的宗旨、职能及基本原则
1.宗旨
世贸组织的宗旨为:"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 提高实际收入
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积极努力 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
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 济发展需要相称"。其目标是:
"建立一个完整的、更有活力和持久的多 边贸易体系,以包括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以往贸易自由化努力的成果和乌 拉圭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2.职能
促进"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和运作, 并为其提供
一个组织;为成员提供谈判的讲坛和谈判成果执行的机构;通 过争端解决机制,
为达到全球经济政策的一致性,以适当的方式与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及世界银行及
其附属机构进行合作。
3.基本原则
*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的第一种形式是"最惠国待遇"条款,即各 成员对于其他成
员的产品,必须给予不低于给予任何其他国家产品的优惠 待遇。第二种形式是"国
民待遇",它要求一旦货物已经进入某个市场, 它们必须获得不低于相同的当地制
造商品所获得的优惠待遇。
*保护措施货物贸易采用关税保护,反对数量限制;服务贸易实行市 场经营权开放
原则;知识产权方面要加强保护。
*稳定贸易发展原则要求各国履行所的义务。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用市场供求价格参与国际竞争,如出现人为降低 价格,则允许
成员方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措施进行保护。
*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的保护程度大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关
税可较发达国家高;可继续享受普惠制;向世贸组织过 渡期长于发达国家;可利
用"宽松条款";可从世贸组织得到特殊援助。
*地区贸易原则允许成员方组织经济贸易集团,促进贸易自由化。
*磋商协调原则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纠纷,不主张采取报复措施。
*保障措施原则同意出问题的成员方运用"例外条款"保护自己。
*透明度原则各国的贸易政策及政府的管理行为要透明,成员方发生 纠纷时,以公
布的贸易政策为解决依据。进入世贸组织以后,各国的政策 不能随意更改,如更
改要经别国同意,并且定期接受政策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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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子,慈母,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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