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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国对非公经济仍未一视同仁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11月24日13:11:31 星期五), 站内信件

   如今,中国的非公有经济到底起着什麽作用,这可以从以下数字得到证明。
  一、比重:今年三月七日《山西发展导报》的一条消息说,目前个体和私营注
册资本金是一万多亿元(人民币,下同),外资部分是二万多亿元,加起来是三万
多亿元。而国有企业目前总资本是十一万多亿元,其中八万多亿元是银行贷款,国
有企业净资本是三万多亿元。就假定这些数字没有水份,非国有实际资本与国有实
际资本已经是一比一了,这表明非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
而成为重要组成部分。
  二、贡献:(一)接纳就业人员。据《中国民航报》今年四月十七日报道,目
前中国共有私营企业一四八六一00户,从业人员一九0一四000人;个体户已
达三一六三0九00户,从业人员八三三四三四00人,二者合计就业人员逾亿人
。(二)为社会提供财富。有人讲,国有经济占有社会总资本约百分之六十五左右
,而提供的财富却占提供总财富的三分之一左右,而非公有经济占有社会总资本约
为百分之三十五左右,而提供的财富却占提供总财富的三分之二左右。(三)为国
家增加了税收。一九九六年,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的工商税收入占全国工商税收的百
分之八点四七,涉外税收(以三资企业为主)占全国工商税收的百分之十三点一六
,在省市一级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一成左右,在地级财政收入中
一般达到二成,在县级财政收入中占三成,高的达到六成。非公有制经济为振兴中
国经济、增加国家税收起了重要作用。(四)稳定社会秩序。有这样一种现象,凡
是国有经济占有比重大的省份,下岗的职工多,上访、静坐的多,社会安定性差,
而非国有经济占的比重大的省份,下岗职工少,社会相对比较稳定。(五)历史证
明,哪一个时期非公有经济能够健康发展,国民经济发展的就快;哪一地区非公有
经济发展得好,那里经济势力就强。从上可以看出,从非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
占的比重,从它所作的贡献,以及它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等等方面来讲,都证明它
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待遇与其贡献并不对称。首先,在宪法上还没有‘一视
同仁’。宪法对公有财产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而对私有财产没有这样提,只说保
护私营企业的合法利益。其次,在法律政策方面也没有‘一视同仁’。有人贪污公
有经济企业的财产是按刑事法律条文来进行审理,以贪污论处,而有人贪污了非公
有经济企业的财产,却认为是民事纠纷,不以贪污论处。再次,在纳税上也没有做
到‘一视同仁’。私营企业除了像国有企业一样交纳百分之三十三的企业所得税外
,其馀收入还要交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是徵收了双重税。非公有经济企业在
其他方面,如贷款、知识产权保护、进出口、人才引进及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
难以享受到同国有、集体企业类似的待遇。所以从今年一月一日《个人独资企业法
》正式实施以来,一些地方的投资者对此反映比较冷淡,谘询注册的并不多。第四
,在市场准入方面,也没有做到‘一视同仁’,受到许多限制。如金融、保险、电
信和基础设施等行业对外资可以开放,但不许国内非公有经济进入,加以严格限制
。外国人能享受到中国的国民待遇,而中国人反而享受不了。最後,非公有经济企
业家在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上还没有做到‘一视同仁’。如大学的教科书中还把私
营企业家称为剥削阶级,是资本家。有人公开发表文章称,私营企业家不能当劳模
(见《真理的追求》二000年第三期),如此等等。由於这些原因,私营企业与
政府部门打交道时受到另眼看待,屡受刁难,罚款、摊派、动员捐献,好像唐僧肉
,每个人都要吃一口,成为私营企业的沉重负担。
  为了使非公有经济企业真正获得‘一视同仁’的待遇,受到法律的保障,必须
解决目前中国私营企业家的定性问题,以及他们未来的命运问题。这是一个最根本
性的问题,涉及到私营企业家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以及未来的命运。
  首先,从理论上讲,既然中央的文件认为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共同发展是基本制度,那就表明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重要
组成部分之一,而不在社会主义之外。那麽作为这一经济人格化代表的私营企业家
,也不应排斥在社会主义之外,成为剥削阶级资本家。否则就违背逻辑,在道理上
讲不通的。
  其次,从他们的特点来讲,这些私营企业家有一定的政治觉悟。他们普遍认为
,没有改革开放政策,就没有他们的今天,要报答政府和社会。
  第三,从经营目的来讲,许多私营企业家经营目的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为社
会作出贡献,为国家和民族的繁荣与富强尽一份力。
  第四,他们占有的财富是‘来自於社会,回归於社会’。这是一些私营企业家
表达的一种心态,我接触到一些有名的私营企业家,他们都向我表示了一种心愿,
将来自己年老不能经营时,要将财产交给社会,不留给自己的子女。有些人私营企
业做大了,就主动做一些公益事业。
  即使将来有些私营企业家不将财产交给社会,而留给子女,这也没有什麽可怕
的,可以通过徵收遗产所得税将大部分财产收归社会所有。目前一些西方国家徵收
遗产税有的高达八至九成,我想中国虽然不会这麽高,但比重也会在五成左右。这
样做一方面可以将财产分散化,避免在少数人手中集中,尽量实现社会公平。同时
也可以防止他们的子女坐享其成,不使寄生现象滋生,应成为自食其力的人。
  总之,对中国私营企业家的定性,应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不应拘泥於一些传
统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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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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