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age (醍醐灌顶·洗心革面), 信区: HotNews
标 题: 远华案你所不知的内幕30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Nov 24 10:46:42 2000), 转信
送交者: 巡天网 于 November 23, 2000 11:18:47:
庄如顺揭发还有通风报信者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于九月十五日晚从北京城监狱押到福州。十六日在庭审时他
揭发,在他向远华走私集团头目赖昌星通风报信时,已有人早于他向赖昌星报了信。据
悉,因涉嫌向赖昌星通风报信为赖昌星走私提供帮助,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的秘书黄
勇鸿已遭中纪委调查组宣布拘捕。这是在远华走私案调查开展以来,首个现任福建省级
领导秘书被捕,庄如顺因受贿泄秘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将会被处以死刑。
庄如顺在庭审时揭露,八月十一日下午五点多,当他给赖昌星打电话告知他中央要拘捕
他时,赖昌星对他说,四点半他已知道这件事了。有人已通知过他。其时,黄勇鸿担任
分管政法的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秘书。该省的重大有关案件和文件均要经过黄勇鸿之手。
近日,黄勇鸿已被中纪委调查组拘捕。
黄勇鸿在石兆彬担任厦门市委书记期间,也是担任石的秘书,黄勇鸿在厦门时与赖昌星
关系密切,经常出入红楼,是赖昌星的坐上宾,也经常为赖昌星的远华公司提供各种协
助,在九九年八月石兆彬升任省委副书记之后,黄也随石到省里继任石的秘书。
经检察院认定而起诉庄如顺在远华走私案中的受贿金额只有五十多万元,其中包括赖昌
星送给庄如顺的一部宝马轿车。但是由于庄如顺身为重要执法官员涉嫌泄露国家重大机
密,致使赖昌星逃跑,给国家破案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刑法规定,受贿十万元以上,并
造成严重后果者,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直至死刑。
九月十六日八点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警戒森严,入场听审人员均由各单位指定
可靠人员参加,不可以中途换人,也不可以随身带手提电话等任何电器入场。在庭审时
,庄如顺太太也在多名人员陪同下参加庭审,由于庄如顺长期在政法部门工作,又担任
过公安局长,因此,他对法律用语非常熟悉,而这次福州市中级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则是
全国十佳检察官之一,法律专业素养很好,而主持庭审的庭长是福建最佳的法官。因此
,那天的法庭调查中,三个人的对话,据参加旁听者说,是福州市中级法院成立以来最
精彩的庭审对话。庄如顺主要强调三点:一是赖昌星的车是借给他用的,车主登记也是
远华下面的一个公司;二是在他向赖昌星通风报信时,已有人向赖昌星先报过信了,因
此庄所造成的危害是次要的;三是庄之所以给赖昌星报信,是因为十多年的私交,而不
是因为受贿所致。此外,庄的律师则对法庭强调,庄曾对国家做过不少有益贡献,特别
对整顿福州、漳州两市城市治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希望法官不致引用以上刑法决定,
以从重判庄如顺死刑,而检察官则对庄的陈述逐条予以反驳。在审讯间隙,庄如顺不断
回头看望其太太,当日从早上八点钟开庭,一直到下午三点多才结束,庭审结束时,庄
如顺还多次回头看他的太太几眼后,才被法警押走。庄如顺还说,他和赖昌星都是“国
家秘密工作机关”的成员,但这已经救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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