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jumbobo (变变变), 信区: HotNews
标  题: 抗拒执行法不容
发信站: 紫 丁 香 (Sat Sep  4 17:33:08 1999), 转信

抗拒执行法不容

<图片: Rb3--4b.JPG (4993 bytes)><图片: Rb3-4a.JPG (4998 bytes)>


 


  8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调集八十余人,二十余台车辆,对一百余件
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并依法拘留了33名抗拒执行者。自8月30日零时至7时,共执行
了83起案件。此次行动是朝阳区法院根据中央有关解决执行难精神和北京市高院的
部署,经过十余天的精心准备后开展的。
  夜间行动后,朝阳法院又召开了有三百余名被执行人参加的“被执行人履行义
务大会暨公开拘留大会”,公开宣布拘留33名抗拒执行者,并向到场的被执行人宣
传了有关法律,要求他们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配合人民法院完成执行工作。
  左图:拘留抗拒执行者。
  右图:公开宣布拘留抗拒执行者,教育到场的被执行人。本报记者崔立伟摄影

--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ws26-88.jlu.edu.]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80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