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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新闻自由”之争变成闹剧
发信站: 紫 丁 香 (Mon Sep 13 15:02:40 1999), 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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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13/09/1999
“新闻自由”之争变成闹剧
李柱铭也讲了一句很重要的话。他说,言论自由也要有界线,不
是什么都可以说。对极了,这种本来应该是常识的话,今天终于出自
民主党主席之口,实在不容易。由此看来,他和他的“民主派”朋友
应该不会把这件事也当作香港“言论自由”受到破坏的最新罪状吧?
本来不想再写香港媒体的是是非非,不想再谈什么新闻自由不自
由的扯皮话题,以免读者生厌。但最近几天有些事情实在有趣,忍不
住还是要多讲几句。
先来看一项最新公布的民意调查,是由香港大学社会科学中心做
的。调查表明,香港媒体在市民心目中的公信力,已经跌落到两年前
开始这项调查以来最低点。若以零分至十分来评估媒体公信力,接受
调查的市民这次平均只给五点四八分,低于今年七月的五点八四分,
更低于两年前的六点五五分。
色情版最具公信力?
不过,虽然只有百分之十七点九的人认为媒体是负责任的,但也
只有同样百分比的人表示,如果对自己习惯阅读的报纸感到不满,会
拒绝再买。可见,“蛋头学者”吵来吵去的媒体公信力问题,一般老
百姓根本就不当回事情。“一边骂,一边看;越是骂得凶,越是追着
看”,报老板早就摸透读者心态,更加不把什么公信力的高低放在心
上。
例如,占有七成报纸市场的几家“大”报,每天都有色情专版,
可算是香港的一大特色。《苹果日报》的黎老板就公开承认,如果他
的报纸取消“红灯区”,销量就会跌掉三分之一。莫非色情版最具公
信力?
有这样的市场力量为后盾,香港的报老板还怕谁?任何社会舆论
对他们都不起作用,因为他们就代表了社会舆论。但如果他们还要把
自己的报纸称作“社会公器”,那就很有点自我膨胀了。在香港做报
纸这一行的人,大概都比较容易自我膨胀;媒体三天两头要把“新闻
自由”、“言论自由”炒作一番,正可以显示自己的重要性,似乎香
港至今还没有沉沦,就是靠他们独撑大局。
实际上,他们心中很清楚,如果香港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真的
受到威胁,他们哪里还有这般风光,哪里还会有这么多的英雄好汉成
天吵吵嚷襄。
另外还有一群“民主派”政客,以及某些政客化了的学术、法律
、媒体界人物,则是把炒作“新闻自由”当作政治资本,把自己打扮
成抵抗北方妖魔的当代唐·吉诃德。两年多来,他们一次次捕风捉影
,大喊大叫香港新闻自由遭受破坏,已经变成“狼来了”游戏,对香
港老百姓早就没有多少效用。
但他们的真正着眼点也不是在香港,而是在香港以外,特别是西
方国家。说得难听一点,他们的本事就是“告洋状”:先在香港把“
新闻自由受破坏”的话题炒热,然后以此为证据,到国际上“唱衰”
香港和中国。
最新的一件事情,就是香港“记者协会”同其他十多个团体连署
致函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指控香港回归中国之后人权、法治严重倒退
,北京“威胁言论自由”,等等。下个月人权委员会就要在日内瓦举
行听证会,香港政府代表团将首次出席,这些团体一定会联同某些国
际同道围攻北京和港府。近来“新闻自由”的话题在香港再次被炒热
,或许正与此相呼应。
要招引西方媒体“关切”
确实,只要香港有人拿“新闻自由”作文章,一定会招引到西方
媒体的“关切”。最近,继英国的《经济学家》的封面专题之后(见
8月25日的《香港观察》),又有美国《新闻周刊》发表了一篇内容
大同小异的东西,不过水平更加低劣。
这篇以《中国的阴影》为题的报道,连一些起码的事实都没有花
点功夫搞清楚,例如把7月发生的事情移为8月,又把某位电台“名嘴
”被凶徒砍伤的事件,当作“强烈民族主义反弹”的证据。实际上这
个案件至今未破,受害者本身也讲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这并不妨碍
作者大胆断言中国和董建华政府要控制香港媒体,打击新闻自由和自
治。
目前在香港大学媒体中心作研究的美籍日裔新闻记者岛津洋一,
在9月6日出版的《亚洲周刊》上发表文章,详尽批驳《新闻周刊》的
那篇报道。他指出:“《新闻周刊》说,1997年7月1日前,香港拥有
比现在更多新闻自由。这位记者也许从来没听过港英的“官方保密法
”,即殖民政府与报业对抗的武器。美国新闻媒体如此无知,不可原
谅。”在我看来,如果《新闻周刊》要维护自己声誉,或许该把写出
这种无知东西的作者炒鱿鱼才是。
《苹果日报》的黎老板对《新闻周刊》说,“香港正在沉沦”。
此话说对了一半:香港并没有沉沦,但香港有些人、有些东西的确正
在沉沦,或者早就沉沦了。
这两天,当地又发生了一件近于闹剧的事情。今年5月14日,也
就是美国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事件之后几天,《东方日报》发
表了一篇专栏文章,指责民主党主席李柱铭在立法会中的发言是“做
埋(充当)美国佬代言人”。作者还说,在街上遇到这种大汉奸,要
当他是秦桧,“兜口兜面吐口水,唾弃他,甚至用鸡蛋¤他”。
过了三个月,香港警方以这篇文章的内容“涉及刑事煽动罪行”
为由,对《东方》展开刑事调查。原来,那天李柱铭看了《东方》后
大为恼火,马上就打电话给政府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英国人
),江乐士则交代警方立案查办。
李柱铭遭密集“轰炸”
自9月8日开始,《东方》不但把这件事情捅了出来,而且接连数
日都用成版报道加上大大小小评论、专栏,对李柱铭展开密集“轰炸
”,其他媒体也纷纷跟进报道,令李柱铭和民主党很是狼狈。
首先,李和民主党在“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问题上一直十
分高调,每有机会就拿来做文章指责北京和特区政府,但李自己为了
报上一篇文章中的一句话就要告人家“刑事煽动”,又置“言论自由
”于何地?
其次,李柱铭和民主党不断指控北京和特区政府在香港搞“人治
”,搞特权,破坏法治,但身为大律师的李柱铭为什么不按照常规报
警,而要向江乐士“告状”?
李柱铭说,《东方》的文章骂他是汉奸、秦桧,“我觉得好毒”
,而“最后一段更煽动读者向我吐口水及择(掷)鸡蛋”,“有构成
暴力的成份,已经过了界”。记者反问,香港不少人(包括李和民主
党)在纪念“六四事件”的游行集会中喊过打倒北京领导人的口号,
还要“血债血偿”,是否也涉及煽动暴力,他的回答是“在香港讲讲
的嘛”。但《东方》的文章也是“讲讲的嘛”,到现在并没有什么人
向他吐口水、丢鸡蛋,为什么如此紧张呢?
不过,李柱铭也讲了一句很重要的话。他说,言论自由也要有界
线,不是什么都可以说。对极了,这种本来应该是常识的话,今天终
于出自民主党主席之口,实在不容易。由此看来,他和他的“民主派
”朋友应该不会把这件事也当作香港“言论自由”受到破坏的最新罪
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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