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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教育部,黑龙江教育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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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知:动员组织学生五一期间在当地休假
发布时间:2003-4-20 21:58:59 新闻来源:新华网 浏览:378次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 尹鸿祝、吕诺) 教育部日前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学校非
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学
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并保证空气流通;为学
生宿舍配发体温计,对体温高者进行密切观察、排查。
教育部18日发出《关于高等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强
调,各高校必须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预案,建立紧急应对机制,切断病源在学
校内的传播。要在校医院内事先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室,并与当地卫生
部门协商确定指定的收治医院。一旦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利
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然后立即与指定医院联系进行转诊隔离。出现非典
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高校,可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暂时避免集
中上课,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完成作业等方式进行学习,保证学
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教育部提出,各高校要加强管理,尽力阻断非典型肺炎病源进入校园。要严格控制外
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并提醒和动员
学生、教职工尽量减少或不参加大型集会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动员和组织学生、教
职工“五一”长假期间在学校及当地休假,不外出旅游,外地学生不离校回家。
教育部强调,高校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学
生会及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安排和组织学生以小型分散的方式进行学习和活动,
开展必要的室外文体活动等,稳定学生情绪,凝聚学校人心。要尊重学生和教职工的知情
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学校非典型肺炎的信息,使学校非典型肺炎的信息公开
、透明。
教育部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从本月19日起实行每日下午3时之前向教
育部报告发病情况的制度。各高校附属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的规定,每日向所在地(区、县)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非典型肺炎诊断病例、疑似
病例及相关情况。
黑龙江教育厅通知:大中专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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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nline.com.cn 四川在线 (2003-04-30 10:58:41)
29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召开在哈大中专学校及民办高校负责人紧急会议,就确保疫
情不扩散到校园,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做好校园封闭式管
理做出具体安排,并下发了紧急通知。
通知强调,要依法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一律不得出入校园,确需到校外办理
的事宜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办理。教职工必须凭工作证出入校园。在校区内工作、生活的
其他人员需凭学校颁发的临时出入证出入校园。学校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要设专人把守,
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入内。对敞开式校园要采取局部封闭式管理。学校要由专门机构、指定
人员对校门和学生学习、生活区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内的日常巡查工作。自
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学校校园内的一切生活、服务设施禁止接待、留住外省人员。对已经
接待来自疫区的人员和从疫区返哈人员必须立即向学校非典防控办公室报告,同时到指定
医院进行疫情检查。在校园工作、学习、生活的一切人员禁止与外省人员接触。在疫情未
解除之前,禁止师生前往省外。
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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