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ramjet (史努比狗), 信区: SARS
标 题: 卫生部:无“非典”症状者不能隔离或变相隔离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6月08日17:07:03 星期天), 站内信件
http://news.sina.com.cn/c/2003-06-08/1128199537s.shtml
中新网6月8日电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今天发布消息称,最近接到报告,极个别地方对外来人
员、外地返乡民工、流动性经商务工人员、返校学生采取了强制隔离。对此,卫生部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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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观察做法。
消息称,医学观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每天对有关人员检测一次体温,观察有无相关症状
。根据他们的去处或活动情况,落实到社区或居住地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各地应组
织街
道、学校、宾馆、饭店以及企事业单位,对来自非典流行地区的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
实行健康报告制度,并登记其姓名、性别、年龄和详细居住地。无症状者不能隔离或变相
隔离,不能限制其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各地应及时纠正无正当理由,对所有来自非
典流行地区的人员进行强制隔离或变相隔离的做法。
卫生部于2003年5月26日曾下发《关于做好流动性经商务工人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
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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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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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活着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37.4]
※ 修改:·ramjet 於 06月08日17:09:07 修改本文·[FROM: 202.118.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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