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nlz (如来), 信区: SARS
标 题: 民权还是安全?美国防非典有政治难题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Dec 26 16:28:21 2003), 站内信件
要民权还是要安全?美国防非典有政治难题
2003年12月24日 17:41
凤凰卫视12月24日消息 《华盛顿观察》周刊发表杜菁琳文章指出,2003年年初,亚洲爆发
的非典(SARS)危机让美国人紧张地吸了一口气。而当2003年即将结束台湾又传非典案例
时,本来就因为恐怖袭击威胁而如坐针毡的美国,将对付大规模急性传染病的神经绷紧起
来。全美的公共健康官员都投入更多时间与精力来预测和对付非典、流感、猴痘和其他未
知的、需要紧急隔离的急性传染病。然而,美国卫生健康部门需要严阵以待的不仅是致命
病毒,同很多其他国家相比,他们的挑战还包括一些法律难题。
美国的卫生部门正在呼吁与法律部门密切合作,在非典大规模传播的极端情况下要考虑采
取“电子监控”,设置“拘留设施”以及建立重兵把守的隔离区。在美国,非典可能不仅
是一场健康危机,也可能引发一场关於尊重人权与公共利益以及公众有多少知情权的争论
。
隔离防非典预防是应对各种灾害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而美国则是将这一原则执行得最彻底
的国家之一。了解美国应灾策略的人就不难理解为什麽有时候中国人炒菜时冒的轻烟都会
让救火车一路呼啸而来。而9/11恐怖主义袭击後美国机场的安检要具体到每一只鞋子。
为了应付不远的将来很有可能在美国出现的类似非典的急性传染病,美国正在计划建立大
规模隔离措施。
在最近公布的非典战备计划草案中,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建议美国各州在面对
急性传染病时,应该根据疾病爆发的严重情况限制人员行动,并制定详尽的非典病人接触
者追踪方案以及以家庭为中心的大规模自愿隔离计划。
草案发出後全国城乡健康委员会立即投入行动,委员会主席帕得克.贝(Patrick Libbey
)日前声明该委员会在美国的各个管辖区现在已经准备好了专用隔离建筑物,希望非典病
人自愿接受隔离。如果这一号召失败,那些确诊的非典病人以及与病人有过接触的人会被
强制隔离。在这些专用隔离区,有专人守候以防被隔离者擅自离开。贝说,“大家都应该
采取绝对认真的态度来对待这个问题。
●隔离意味着什麽?
在疫苗注射与抗生素出现以前,隔离是一项广泛使用,而且行之有效的疾病对应策略,但
在最近的一个世纪却几乎被人们废弃了。除了科技进步,人们对疾病的治疗大大进步的原
因之外,还因为这一手段经常有被滥用的嫌疑,被指控用来不恰当地对付移民,少数族裔
以及经济上的劣势人群。在今天还有人把“隔离“一词与中世纪的天灾人祸,荒岛上被放
逐的人群,用栅栏与铁门紧锁住的,比牢狱还凄惨的村庄一角联系在一起。
因为非典而被隔离的人被要求在十天不能外出进行任何社会活动,这像是被强制停止十天
的生命。更有一些被隔离的病人在孤独中告别了人世。但是由於人们同样担心传染的後果
,所以一般人都会主动接受这一举措。
今年春天,在加拿大的非典爆发中心多伦多,有数千人被要求留在家中自我隔离10天。因
为普遍认为非典只有在出现症状後才会传染,所以与隔离人员呆在一起的家人没有被传染
的危险。工作人员进行电话监督的结果表明绝大多数人都自愿执行了这一要求,只有少数
个别案例需要下发正式的隔离要求。但是在新加坡,由於其一贯坚持的强大社会监督传统
,国家在被监督者家中安装了摄像头,如果被隔离者没有按照要求定期在摄像头前出现则
会被处以巨额罚金。
鉴於今年萨斯在加拿大,香港,新加坡与台湾的执行经验,卫生当局强烈建议实行自愿与
强制隔离的双重标准,允许美国各州与城市强制执行隔离之类的紧急公共卫生措施。联邦
政府甚至还保留有封锁州界来防止疾病传播的权利。今年四月布希政府签署了一项命令,
将萨斯定为“可隔离”的疾病。许多州现在都重新审查了一直少人问津,快成为古董的公
共健康法,确认法律允许有关当局采取紧急措施,与此同时又对该法律进行了改善提高,
加上一条允许人们游行示威反对隔离命令的条款。
但公共健康工作人员解释说,所有的措施都规定了灵活的空间,将确诊与疑似病例,治疗
与应对手段,隔离时间,传染形式与程度进行了细致的区分。美国卫生当局对那些已经确
诊的病例与疑似病例,其中包括那些仅仅与感染人群接触过,有可能染病,也有可能没有
染病的人群有着非常严格的区分,绝不会象过去经常发生的那样把二者集中到一起。如果
疑似病人在隔离期结束後仍没有发现症状,则可以解除隔离。但如果在隔离期间发现病情
,就会被转移并接受治疗。
在美国各州和城市的卫生官员抓紧时间准备市政设施,为被强制隔离的人群提供医疗帮助
,以及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支持。他们对这一部分被强制隔离的人群的服务标准是让这些人
感觉就像呆在自己家一样。美国卫生当局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队伍来研究人们需要什麽样
的设施与帮助,并准备了多种方案来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在号召
建立隔离中心的同时也不忘提醒大家在执行这一切行动时要尊重人权,随时向公众通报有
关情况。
●面对急性传染病,美国公众利益与个人自由成对头
面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最大的挑战来自於在什麽时间采取什麽样的措施。当某
些措施牵扯到个人权利时,有关人员必须在采取措施之间进行仔细确认。但由於疾病的流
行往往充满了不可知的新因素,因此确定过程非常困难。
美国一些民权组织已经表示抗议这些“过於严格”的举措。很多普通民众也纷纷表达了自
己对隔离的担心。尽管他们一般情况下都非常信任卫生工作人员,但却担心政治领导人与
法律强化机构对强制隔离乱加利用。
波士顿大学健康法系的主任乔治.安拿斯(George Annas)博士认为“政府手中的紧急事
件对应权力往往使得政府在某些事件上反应过度。”
大多数人对隔离已经确诊的急性传染病人表示理解,但是对於是否隔离只与病人接触过,
并不确定是否感染的人群一直颇有争议。联邦健康工作人员认为加拿大与其他国家的成功
经验是美国也应该执行同样政策的最好证明,但其他人却不这样认为。最主要的批评意见
就是如果某种疾病需要更长的隔离期,或比萨斯的传染性更强的传染病的话则需要更严格
的隔离措施。十天尚且属於可忍受范围,但更长的话就会对个人自由造成不可估计的侵害
。
这大概是所有民主制度中公共决策人所面对的共同问题:在决策效率和个人权利,在大多
数人利益同少数人权利之间,必须努力寻找平衡。美国的公共健康官员在考虑实行政策达
到最大卫生防疫效果的同时,必须要最小限度地限制人身自由。
--
http://lz.gs.edu.cn/~hnlz/backup/183.gif
http://nyxgb.hit.edu.cn/luntan/uploadface/v2.gif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如此而已。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 [FROM: 61.186.42.177]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754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