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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向大学教育开火(zz)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Dec 18 20:22:33 2005), 转信
向大学教育开火
作者: 马亮亮| 2005-12-17| 来源:博客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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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请您注意,我不是一个很功利世俗的人,不是看中考试(我想我甚
至敢放弃大学教育),这样反而转嫁过来了过高的“成本”,有许多人认为我是愚
且傻。对于考试我只注重背后的教育理念与精神。科举制度废除一百多年之后的今
天,我们难道可以说我们完全与过去不同了么?
大学教育、老师与考试
——再“诉”
Y老师:
你好,谢谢您的回复,我相信您是一位认真、负责的好老师,但我这儿的问题不能
不说清楚。确实,我不是一个好学生,成绩也是很差的,但我也敢肯定不是基础差
。另外,我也不是不坚持上课的人,更不是对没有上课的同学的求救。我想这里您
误解我的地方太多了。下面就我的几个问题再一次谈我的看法。
(一)向“大学教育”开火
请您注意,我不是一个很功利世俗的人,不是看中考试(我想我甚至敢放弃大学教
育),这样反而转嫁过来了过高的“成本”,有许多人认为我是愚且傻。对于考试
我只注重背后的教育理念与精神。科举制度废除一百多年之后的今天,我们难道可
以说我们完全与过去不同了么?
什么是基础?什么是标准?什么是客观的标准?难道一个人个人的理念就是标准?
个别性难道就要服从普遍性,基础难道就是刑事诉讼法学教育的基本特征?那么,
什么才是基础呢?我想学什么也不能过于强调界限,难道本科生就一定不如硕士生
,博士生,甚至所谓的教授、博导呢?难道他们的基础就一定好?而且您认为很重
要的并一直强调的就是所谓的“基础”?非也,我想那是您自己的一厢情愿,您用
基础这样的词来“打发”我,我想我是不能完全接受的。人文社会科学不存在简单
的“基础之说”,在不同时期有着很浓厚的社会与历史选择,而且主观性很强。如
果真有什么基础甚至所谓的“重点”?那完全是为了应付考试而提出的,绝对不是
为了学习本身,以及学习之后的“学以致用”。在我看来,您的这一套话语是完全
站不住脚的。记得,宋老师一次讲课举了一个例子,一位吉大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工
作数年之后,在上面发了发了一句感慨:“所学非我用,所用非我学。”这话让教
育蒙羞,就是因为有大量的老师以所谓的“基础”为借口,在关键问题上止步不前
。在我看来,您所谓的“基础”根本达不到“纸上谈兵”的程度,顶多不过是“鹦
鹉学舌”罢了。
要创新难道就是不要基础了,不要循序渐进?我认为,基础要讲,但绝对不是重点
,不能本末倒置。大学教育如果只是注重教条或僵化的东西,那么国家、社会、家
庭为什么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于高等教育?难道他们都疯了,痴了,有
毛病,大脑不正常!
如果教育只注重所谓的基础、考试的话,我想会出现完全倒退的毁灭性的后果,而
现在吉大法学院有着明显倒退的倾向,反而以此为“资本”炫耀,但我想不管什么
社会、什么活动,如果反以丑为美,指鹿为马,不正视自己的“恶疾”,反而竭力
遮蔽的话,那一定是悲哀的!那么这灾难性的后果是什么呢?我想,在这种情况下
,同学们平时就不用多花时间了,到考试的时候把所谓的“基础知识”打牢就行了
,那么就足以应付考试,而根本不用花大力气(这一般是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阅
读,去思考?这样,就一定助长了大批的“投机分子”,他们“名利双收”,而且
还有轻松的继续深造的机会。这些激励机制,对于这些“投机分子”鼓舞是最大的
。这样教育就扼杀了一批人的积极努力,反而培养了一批批的庸才!这种引导完全
是错位的,于是出现了“断裂”,教育供给与社会需求的“断裂”,有效需求严重
不足而供给过剩。这也是经济学上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理论观点。
难道“天马行空,离题万里”就不能追求?标准化地刻出一个个“玩偶”?我想真
正能给人带来终身益处的,并不是具体的知识或基础,而是知识或基础之后的思想
与信仰,老师的职责是把我们引向思想与信仰,让我们自觉去思考。难道我们就不
需要变动,而要固步自封?那么您所谓的“基础”这个标准的代价是什么呢?我们
是对人的全面的扭曲与异化,积极作为的人由于所负的成本过高而终被淘汰,我想
一个“愚民”的国家需要这样做,那最终也只能被如“刘邦”这样没有文化的人领
导的自下而上的暴力运动瓦解终至覆灭。
所以你的初衷是好的,但绝对达不到理想中的结果,也即理想与现实的背离。在我
看来,法律实践部门在中国只是要操作文本,而不是操作知识,知识也只能用作法
律文本的制作,根本达不到“将来到实践部门娴熟地加以运用的”地步。因而这是
两套逻辑,我们无法不各执一词,所谓的“基础”,也只是教条,而被简单地随意
地玩弄。
所谓的客观题,也不见得就是难题(这种考试连同“考研”的那次考试也不及高考
的客观标准及公正,尽管也会存在各种幕后现象,但绝对没有这种考试幕后会出现
普遍的层出不穷的现象),我不是向没来上课的同学求救,而是为了向您提出关于
如何达到教育应该达到的目标的问题,这儿不涉及到简单的个人利益,对于不来上
课的同学我可能是持否定的态度。对于大学教育,我是深感无奈的,甚至是失望的
,几近于绝望了。不知您是否知道法学院或其它学院考试前后的两个“通宵”(也
称“包宿”),考试前“通宵”看书,考试后去网吧“通宵”打游戏。我想教育也
陷入了全面的危机,这是教育的悲哀,还是考试的悲哀?如果所有的老师都执拗于
您所谓的基础,这就更悲惨了!
祸国殃民的大学教育,失望于大学教育!为什么中国不能出现世界水平的一流大学
?我想在于教育理念,教育精神及其背后僵化的社会利益结构。说一句过激的话,
老师不丢饭碗,大学生如何提高质量(亦或含金量)!我想这矛盾不应集中到老师
身上,那也是极为不公正的现象,也是极端不正常的,但也是不能不提出来的。
为什么会出现大量的学术泡沫、学术腐败,而且其势头不可抵挡?我想这有着深刻
的社会利益结构,从本科生到博士生,再到博导,有多少人是“投资”发表文章,
这种学术与保研、加分、评职称等等挂钩,进而与金钱发生着密切的联系。如果不
对“基础”进行挖掘,那就是永远的教条,而不能成为活的东西。我们不是完全实
用主义的,但我们要发问考试、教育到底为了什么?吉大这艘“航母”终会搁浅?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may be a question.
什么是职责?我想这种不作为就是不尽职责,开始上课时,我们很多人记笔记,感
到非常累,因为很多;后来你称因为同学的压力给了我们讲义,很多同学就不记笔
记了,也感到很无趣,有很多人没来,甚至把那些时间用来睡觉,有人说您是只念
讲义,这我当然不信了。
(二)m=ρv,中国的天平
这里我要重新申明的是,我不是说要建构中国的秤,而是中国的天平。现在想到了
用m=ρv这个物理公式来表达建构中国天平的想法。首先明确前提的背景,这是一个
不安和极端的时代,政治经济发展是极端不平衡,草根阶层权利诉求猛涨,而且中
国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经济”(温铁军语,《百家讲坛》2005年1月
22日演讲,《讨论问题的前提是什么》),资本原始积累的代价由农民工人来承担
,既得利益者是民营企业家(也被人称作中产阶级)及拥有“腐败的权力”的官僚
。
这里m是实际力量或能力,ρ是影响力,v是生存空间。用m1 =ρ1v1和m2=ρ2v2 来
比较计算。并且对个值进行对比及结构测算,可能这样基础上的天平结构才能更加
稳固。这儿就不多说了,想法还是不成熟。
(三)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邓老师的一篇《中国法学向何处去》,我已经看过了,主要是一种语义分析,对概
念与逻辑进行证伪,把所有的“现代化的范式”都消解了(称那是西方的理想法律
图景),我分析邓老师的这篇文章推翻之后重建的是一种自由主义式的法律理想图
景,是不受政治(意识形态)、社会、文化的制约的超脱。自由发展的意味很浓,
但我认为那是根本走不出哲学的困惑,不管对于谁都是陷入了“没有标准的选择中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现代人的困惑如果没有一定的标准是无法走出去的,终于把
我们引向了深渊——当我们消失的时候,也不存在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了!故而我认
为,邓老师所谓的理想图景不是人世间的,而是在“佛祖那儿”!
(四)矛盾(注:我只是说存在矛盾,但什么又是不矛盾的?矛盾了就完全站不住
脚了么?)
我个人认为不能以“知识有限”就不能提出“自相矛盾”的地方,那掌握到多少知
识又算“知识无限”了呢?
我反对“法治权威”的提法,那什么才是权威呢?那你所谓的“人权”又往哪儿摆
呢?自相矛盾又无处确立客观的标准,始终找不到支撑点,游荡于天上、地狱、人
间!
可能您讲课根本的是理念的相互错乱,这里就没必要具体指出了,我不会用语义分
析,也不想用语义分析,站在自认为是科学的角度胡乱评论。您是没有按照您所谓
的“基本范畴”走下去,因而我是认为您是自相矛盾的,另外诉讼构造也不是基本
范畴,而只是表面的现象而已。您主要把各种东西(您自认为是基础的东西)杂糅
在一起出现,也不知谁是根,谁是源,谁为谁证明,谁证明谁?(我想证据这一块
您是讲的不多了)比如说您之前的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范畴与后面的内容是相互
矛盾的,各种理论前提在不自觉中相互替换。
我想这对于您来说也不算什么矛盾,我只想说程序的代价太高,从西方引入的这套
设备是高耗能、高污染的,首先是能源或称资源严重不足,而且这些污染无法转移
出去。
我想我自己的矛盾才是根本的,现在根本的问题还未确立。知识界(那些既得利益
者应该除外)与底层的不满,冲突与利益纠缠不清。法律事务界与理论界都在争夺
对话语的解释权,争夺符号权力与背后的利益(而不是权利),因而在此意义上,
我们不过是充当合法性解释的工具,也即政治的工具,而很多人基于种种原因没有
这种基本的认识。社会资源要重新整合,以及在此基础上保证社会的基本公正,试
想当一个国家社会成了“腐败的体制”(张五常语,世界有三种体制,即私有产权
的体制,按资排辈的体制,腐败的权力体制),这儿恐怕腐败也是一种稀缺的资源
,成了一种腐败的权力,那么这个社会就可能危险了?
我想我的这些话不能完全针对您,话语可能有些过激,请见谅(可能我是不懂人情
世故呀),其实我也说过矛盾的焦点并不能完全在老师身上,希望您能批评指正!
如果您认为有必要的话,我的电话(略)。
实在谢谢了,冒犯了!
200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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